【事务所名称】
鼎康律师事务所 曾耀聪律师、吴莉鸯律师
【工作型态】
行政助理
【工作内容】
1、收发文件、整理卷宗、书状制作与递送。
2、接听电话及客户接待。
3、查调户誊、建物誊本及财产等资料。
4、事务所环境清洁整理。
5、零用金管理、小额采购。
6、其他律师交办事项。
【工作地点】
台中市西区三民路1段159号5楼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至18:00(中午休息时间12:00至13:30)
上班日比照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表
【薪资范围】
试用期2个月,月薪27,000元。试用期后,视工作表现调整薪资。
【公司福利】
劳、健保。
【特别条件】
1、自备交通工具。
2、具备一般电脑文书、打字能力。
3、对工作积极负责、细心、好沟通。
4、科系不限。
【联络人/连络方式】
1、请将附个人照片之履历寄到[email protected] (信件标题请注明“应征行政助
理-姓名)
2、收到履历表经初步审阅通过后,本所会主动联系面试时间。
【其他备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