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摘要
当事人是女方
双方因婆媳问题已经感情不睦许久
男生常情绪管理很差,也有使用暴力的纪录,但没造成伤痕故无法佐证,女方已忍无可忍
男方说若要离婚,小孩监护权归他,共有财产卖掉还完贷款一人一半(房子登记一人一半
,实际出资也差不多),他才愿意协议离婚
但女方跟其娘家妈妈是主要照顾者,不可能将监护权给男方,男方家只有一个在外县市的
母亲,家庭支援系统薄弱。女方虽育婴留停,但是也有经济能力,且男方对家庭和育儿的
经济付出也不及女方
若走离婚诉讼实际上可能还不构成法律上的要件,所以须要律师协助
有一女儿,目前未满一岁
二、地点
1-当事人县市:桃园市
2-事实发生地:桃园市
三、咨询费: 愿意,请报价
四、预算区间: 请报价
五、委任事项:
请熟悉家事方面的律师,咨询,处理,出庭(若需要)为同一人
需要咨询,代写诉状与出庭
目前希望劝对方同意协议离婚,谈妥双方可接受的条件,监护权归女方单独监护,并处理
好共有财产
若要走诉讼离婚,请协助评估女方手中的录音与line讯息对话是否足够当对方情绪管理不
佳的证据
请站内来信,谢谢
六、案件进度:无进度
七、开会时间:平日假日皆可,尽量在白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