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好威2/菜鸟律师法庭内遭霸凌 在野法曹要求士检给交代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229942
周刊王CTWANT |项程镇
2022年12月31日 周六 下午5:39
“当下非常错愕!”陈思默律师回想起今年11月30日在士林地检署抄笔记,竟遭蔡姓检察
官当庭改列被告,至今仍觉得不可思议。陈思默表示,明明他就是根据律师职责执行业务
,蔡姓检察官却因为他在侦查庭上抄笔记,当庭将他改列被告,明显妨害他执行律师业务
,最后还跟他说是根据法律程序办事。陈思默指出,不管检察官还是律师,大家身为法律
人、该走的程序当然要走,但不该这样处理。
11月30日是陈思默的律师生涯处女秀,首次独挑大梁连赶两场侦查庭,不料就在当天下午
发生这件令他终身难忘的“律师变被告”事件,引发律师界公愤、同仇敌忾要求士林地检
署给个交代!
陈思默对蔡姓检察官的做法相当不解,他表示,现在是年底,各地检察署都忙着结案,蔡
却把他当成违反《个资法》的被告,等于是让士检多了一件显无理由的案子,造成司法机
关负担,也对其他案件造成排挤效应。
身兼全国律师联合会会员代表、台北市律师职业工会理事长的“协奕法律事务所”所长苏
奕全律师,痛批士检蔡姓检察官的做法非常不恰当,明显是在霸凌和羞辱新进律师,苏奕
全强调,如果连律师在检察署陪同侦讯时抄笔记,都会被检察官这么粗暴地对待、甚至列
为被告,那么一般民众到检方应讯的情况一定会更恶劣。
苏奕全指出,未来将请求对蔡进行检察官评鉴,由检察官评鉴委员会判断蔡的失职惩戒事
宜,在刑事责任部分,将先循“内部解决”模式,也就是先由士检依内部机制判断蔡的作
法是否正确,如士检认为蔡错了,就不会提告,如士检竟然认为蔡没错,那就会提告追究
刑事责任。
苏奕全强调,在法庭内抄笔记是律师每天都要做的事,律师对于抄写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泄密也有刑事责任,“如果连抄笔记都不行,怎么执行律师业务?如何协助当事人进行
法律攻防?”
据了解,台北律师公会已介入本案,连络陈思默律师并表示将派人协助辩护,还将发函给
高检署,厘清本案法律争议及相关责任问题。根据法务部“法律字第10203510680号”函
释意旨,律师接受当事人委任,依《律师法》规定蒐证,并引用当事人所提供的笔录或事
证,符合《个资法》第19条第1项第1款规定所称“法律明文规定”,没有违法的问题。
全国律师联合会理事吴俊达律师指出,以往律师在开庭时,检察官问什么、就会顺手抄下
,通常律师记下对方当事人连络方式,就是为了谈和解,不可能是为了串证,检察官不会
计较律师抄笔记这类事情,除非案情敏感、有串证之虞,就要考虑抄笔记的合理性和正当
性。如果检察官认为律师抄笔记不适当,应该当场告知或提醒、或要求撕掉,其实不用大
惊小怪,还为此分一个案子、把律师列被告。
吴俊达律师建议,现在有了《个资法》以后,律师可以有些改变,例如主动告诉检察官可
否取得对方当事人连络方式,只要理由正当,一般检察官也不会为难律师,若对方有请律
师,就留下律师的联络方式,减少误会发生。
不少检方人士听到士林地检署蔡姓检察官竟将抄笔记的律师列为被告,都觉得太夸张,认
为律师抄笔记帮助记忆很正常,根本不到违反《个资法》的程度。有资深检察官指出,如
蔡当庭觉得律师的笔记内容涉及个资,应该立即晓谕或制止。另有检察官则对蔡发生此事
感到“不意外”,认为蔡个性较容易激动,情绪起伏较大,对升迁和人际关系都造成影响
。
据了解,蔡姓检察官年约40岁,司法官训练所48期结业,政治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曾
至纽约大学研究金融犯罪,侦办过新北市板桥区浮洲合宜宅转购案、医美诊所违法施打“
二代童颜针”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