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台北律师公会爆内鬼 女会计私吞1800万“

楼主: abacada (放眼2006)   2022-12-02 13:26:01
本案日前已经一审宣判,判处李雪华4年有期徒刑
相关报导已经很多,诸如: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138902 (以下节录)
台北律师公会女会计李雪琴,利用处理公会公款及办活动等机会,每年侵吞约600万至900
万元公款,用以缴纳自己私人保险费和母亲的看护费用,直到前年底被查帐,查出7年期
间侵占逾6000万元,她认罪,台北地院今依业务侵占罪将她判处4年有期徒刑,并追征没
收5458万元犯罪所得。可上诉。
今日看到判决书上网 (连结:https://bit.ly/3VoupbD )
(以下节录)
贰、实体方面:
二、至起诉书及追加起诉书固均有载称“李雪琴为台北律师公会之会计人员,业务内容
包含处理台北律师公会款项之汇款、领款及保管台北律师公会之银行帐户存摺,为
从事业务之人”、“负责处理台北律师公会新光银行城内分行0000000000000号及
中华邮政00000000号帐户之存摺、印章等职务”、“保管台北律师公会所开立中华
邮政划拨储金帐号00000000号及00000000号、新光银行城内分行帐号0000000000000
号及0000000000000号、台湾中小企业银行万华分行帐号00000000000号、富邦银行
南门分行帐号000000000000号等帐户之存摺与印章”等语,惟据被告于本院准备程
序中陈称:其实际仅保管新光银行和富邦银行帐户之存摺,其余帐户存摺是由其他
的出纳所保管,而所有帐户的印章均非由其保管,而系由主管律师自行保管,待需
用印时就会送去给三位或四位的主管律师盖章等语(见易736卷二第12页,同易838
卷第416页)...
三、论罪科刑:
㈤科刑部分:
  爰以行为人之责任为基础,审酌被告为告诉人担任会计乙职,未能忠实履行其职务,
为图一己之私竟利用职务之机会侵占钜额款项,造成告诉人重大损害,显然严重缺乏
尊重他人财产权及诚信之观念,其所为自应予非难,兼衡:
 ⒈被告犯后坦承犯行之犯后态度,暨考量被告迄今已针对109年度业务侵占部分返还640
万元款项(即109年度业务侵占之数额),并有依照告诉人要求支付该年度20万元查
帐费用之情状,堪认其非无悔意。
 ⒉又被告固然迄今尚未与告诉人和解,惟考量被告曾同意直接就附带民事诉讼所载之声
明金额签立和解,嗣后则因告诉人扩张声明而希望改由民事庭审理等语(见易736卷
一第159、194、461页、易736卷二第17页),而告诉代理人则始终表示如无具体清偿
方案则无法同意和解等语(见易736卷一第194页、见易736卷二第17页),堪认被告
确曾试图洽谈和解填补告诉人损害,惟受限于具体和解方案无法达成共识,是认本件
无法和解之缘由,尚难全数归责于被告。
 ⒊并审酌被告自述其三专毕业之智识程度,目前担任财务会计,未婚,需扶养患失智症
母亲之家庭生活经济状况(见易736卷二第54、56页)。
四、没收:
㈡至公诉检察官另声请调查被告侵占款项之资金流向,以确认被告隐匿不法所得之情形
云云(见易736卷二第51页),复据告诉代理人表示:被告每年侵占之数额,要与一
般国人通常生活用度显不相当,被告既将犯罪所得用于家人之生活费,则其家人自属
因被告违法行为而无偿取得犯罪所得,请钧院依刑法第38条之1规定对被告家人就取
得之犯罪所得予以没收或追征价额云云(见易736卷二第56、62至63页)。惟查,被
告迭于侦查及本院审理时陈称:我拿走告诉人的款项,是用于支付生活费,像是房贷
、生活开销、保费、看护费;款项都是我拿走的等语(见他3137卷第94至95页、易
736卷一第79、197页、易736卷二第51页),参以本案侵占手法系被告利用提存款暨
付款之机会,就溢领款项为侵占,堪认本案侵占款项系由被告为直接取得,且卷内复
其他无证据可认被告以外之人有“明知他人违法行为”而取得犯罪所得,或因他人违
法行为而“无偿”或以“显不相当之对价”取得犯罪所得,或犯罪行为人为他人实行
违法行为,他人因而取得犯罪所得之情形,本院自无从依刑法第38条之1第2项之规定
,就被告以外之人宣告没收,是本件没收客体及范围事证已明,且本案并无任何理由
开启第三人没收之调查程序,已如前述,是此部分声请应无调查之必要性,自应予驳
回。
作者: assidiot (omega)   2022-12-02 13:39:00
计画通
作者: badid (坏埃低)   2022-12-02 16:03:00
重点是当时的北律公会理事长,现在要参选全律会理事长,因为拉人组队而且声势浩大,一定会当选,全律会的选举就像笑话一样
作者: dontmind (欢迎莅临specialman)   2022-12-02 18:25:00
看护费真的是很贵有请过就知道
作者: Godofthebutt (恐龙中的霸主)   2022-12-02 18:31:00
看护费一天2500起跳
作者: oUmlaut (ö)   2022-12-03 20:12:00
恭喜新一任的全绿会理事长
作者: ri31625 (ㄏㄨㄚˊ)   2022-12-04 20:54:00
判决最后一段有点怪怪的(?
作者: ChrisBear (Lawyer)   2022-12-06 01:19:00
北律这些年理事长跟理监事都没有背信喔只会选举跟内卷自己人 钱都没追回来
作者: oUmlaut (ö)   2022-12-06 18:25:00
看看新任理事长的高得票数说明了一切,大概大部分的道长并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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