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yora (╭▓╮╰▓╯╭▓╮)》之铭言:
: 这2天律师考试刚放榜,今年录取了910位律师,首先当然还是欢迎有新血加入律师
: 的大家庭。
: 为了不让本版变成完全的征人版(?)所以想来跟各位先进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 近几年的考试新制一般认为会让考试难度增加,所以能考上的人法学程度应该都
: 不错,“理论上”有助于整体专业度的提升,但不见得完全是好事。
: 为什么我会这么说呢?因为如果继续维持像今年的录取人数,我想市场只是会愈来
: 愈混乱而已。10年多来加入业界者多离开者少,案件被更多律师分食,自行开业者
: 为了糊口饭吃,想方设法争取案源已是常态(我也是)。在这种情形下,“经营”
: 事务所都已不容易,要是时间多花在维系人际关系上,那还有多少心力可用在研究
: 案件上呢?我不是说律师建立人脉不重要,这反而很可能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我只
: 是说当谋生都不容易时,要想维持专业恐怕是自命清高而已(尤其对新进又得建立
: 人脉的律师而言)。所以我才会说录取大量高水准的新进律师理论上虽有助于整体
: 专业度的提升,但业界则会面对更多面向的冲击,而且不能放任不管,必需要想办
: 法缓解,不然长期来看整个业界恐怕会出现大者恒大、劣币逐良币的情形,有害于
: 律师执业的多样性和空间。
: 面对存在已久而且之后恐怕会更严重的录取人数课题,可能有几个对策,其中有很
: 多已由先进们提出了:
: 1、扩大案源(律师强制代理),并将(合理的)律师费用纳入诉讼费用内,由败诉
: 一方负担,以提高当事人委任律师的动力。
: 2、全联会应思考修改律师扩展业务的规定,并且适度放宽,把游戏规则订好;另外
: 可考虑制定律师收费的“下限”,并适度调高“上限”,让律师在跟当事人报价
: 时更有依据。
: 3、不管是新进或中坚律师的心态也要调整,削价竞争、当事人只问不委任
: 、免费咨询可能变成常态,我们要应该坚持专业有价的理念,该收即收,但也
: 应该对职涯保持弹性,律师或许只是另一份工作、志业的敲门砖而已。
: 拉哩拉杂写了一些,不知各位先进对目前经营事务所的心得和业界的发展趋势有什
么
: 想法?我也很想听到各位先进们的宝贵意见,有任何指教都请推文或留言,或许能
: 激发出更多好的意思,我想长期来看对业界都是有助益的,感谢。
觉得这个是很值得讨论的问题,想提出一些我的看法。
原po的意见中提到录取率高跟经营事务所的关联,变成要去维系人际关系,变相压缩到
研究案件的时间,但在我的看法中经营人际关系跟录取率关联不大的是,我看到的都是
年资比较大的律师在做这样“维持人际”的工作,而年轻律师都是“受雇专心研究案件”
,更不用说有些爆接法扶都受雇在办,也才所以变成所长应酬接案,受雇拼命办案这种
“企业经营”。
也就是说,这种惯习跟录取率的关联、分食饼馅的关联不大,而是整个律师文化已经惯常
如此,而录取率的高低跟专业度也无关,律师的专业度反而是跟律师有无进修有关(当然
不是业界进修而已),印象中这两日谢煜伟老师发文提到的法学教育只跟国考挂钩,却
忽视“法学”的教育,我想这才是律师专业良莠不齐的主因。
而在学生的阶段是如此,进入律师业界也没有良善的自治机制,包括前两年搞得雷声大到
爆的全律会选举,讲得要改革还是什么的,到现在也没什么革新,反而北律还爆出会计
A钱,现在看那时候期待会有改革的自己跟白痴一样。
除此之外,律师法跟律师伦理规范也像具文一样,约砲当事人的、泄密案情的,还有一堆
公开的秘密的,就像房间里头的大象好像都看不见,但又都在那边。甚至南部最常见的
代书越界经办业务,律师公会也没看到在处理(高雄地院门口一堆代书明目张胆写经办
一堆律师业务,还有一般民众竟然认为审契约是代书的工作范围)。
上述这些是我认为无论在学生阶段还是律师阶段所具有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才是导致律师
专业度“可能”堪虑的原因,反而我不认为律师专业度跟录取率有关,而这是我对于原po
所述所提出的不同意见。
但退一步来说,对于原po所提出的解方而言,首先是律师强制代理并将律师费纳入诉讼
费用,我不认为这会提升委任律师的诱因,因为相对的这也是当事人在考量是否进行诉讼
时会考量的“成本”,也就是说如果要负担的代价包括对方的律师费,可能就不提起诉讼
了,不过这个解方来处理滥诉反而有效也不一定(?。
第二个订定律师收费的上下限问题,首先是前述的现存的规则都不知道有没有真的在用(
虽然还是有些惩戒案例),其次是法律案件各式各样,单纯的单纯,复杂的也复杂,五万
对有些案件或许真的过高,但五十万对有些案件或许也真的过低,而在没有办法掌握各种
类型案件,甚至会有“新的”类型案件发生的情况下,粗暴订定任何标准我想都对当事人
与律师的委托有所不当干预。
尤其第一与第二也涉及到诉讼权跟工作权的问题,姑且不论。
第三点非常支持,削价竞争或者是各种竞价,反而造成律师越来越不专业,更像在比跳楼
大拍卖,但这个问题我认为也只有教育能改善,但是职前教育也好、职后教育也罢,都如
众人所见一般,所以,结论我认为仍然悲观。
回到原po最初所想讨论的录取率问题,其实历年来录取率高高低低,无论是原先五百人到
九百人再到五百人再到九百人,录取人数在我来看都是合理范围,而不是如同戒严时期
每年只有个位数那种超异常状态,而这种合理的入取人数要影响到整个市场也是十几二十
年的事,反而真正要担心是这十几二十年是不是整个业界文化仍然是如此。
以上,希望大家能一起为律师的志业努力。
另外看到讨论这个问题也可以穿凿附会政党颜色,很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