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人]元璨法律事务所诚征受雇律师

楼主: Hsin351 (Karen)   2021-12-03 13:58:46
【事务所名称】 元璨法律事务所
【工作型态】 受雇律师一名
【工作内容】
1.撰拟诉讼书状、律师函、存证信函、法律文件等
2.开庭、陪侦及调解等
3.办理诉讼及非讼案件
4.答复客户咨询、提供法律意见、会见客户
5.其他交办事项
【工作地点】 台中市西区忠明南路497号3楼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8:00,中午休息一个小时
【薪资范围】 新台币50,000元
【公司福利】 依劳基法规定
【特别条件】 需自备机车
【联络人/连络方式】 请将履历寄至站内信及[email protected],标题请注明“应征受雇
律师_姓名”
***手机排版请见谅***
作者: PanaS0Nic (骗纳索零客)   2021-12-03 14:10:00
又一个面议的
作者: jim23027 (小冰)   2021-12-03 15:17:00
受雇律师的薪水,只能保证遵守劳基法规定...啧啧
楼主: Hsin351 (Karen)   2021-12-03 15:48:00
嗨,我是助理,抱歉引起一些讨论,符合劳基法一定是最基本的,写面议是因为每个人的能力和经验不同,不写出一个数字也是有律师自己的考量,以我当初面试的经验,律师是在决定录取我以后询问我希望的待遇,我讲完希望待遇律师也一口答应,律师主要会听面试者的需要、背景(包含求学、家庭、经济负担、生活开销)及一些个人情况作为叙薪考量,我当初也跟律师说明需要负担的开销所以希望待遇是多少,这些都没有被律师打折扣,律师认为事情都可以一起讨论。如果有违反版规的地方再请指教,谢谢。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21-12-03 16:02:00
律师有律师的考量是可以理解,但版规确实要求不能写面议,至少要标明最低酬劳喔
楼主: Hsin351 (Karen)   2021-12-03 16:08:00
原来如此,抱歉抱歉,已经修改,谢谢您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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