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国中毕业的无牌律师 代打官司胜诉还抽佣3成
何姓男子与人有金钱借贷纠纷,经友人介绍,委托张姓男子提起民事诉讼,向对方追讨债
权,并约定事成后张男可分得讨回借款的三成。国中毕业且没有律师证书的张男,为何男
撰写诉状且担任其送达代收人,不但打赢官司,张男获13万多元报酬而被抓包,一审判张
男5月,不服上诉,二审认他曾犯业务侵占罪不到3年再违反律师法,属累犯加重其刑,改
判6月,不得上诉。
检方调查,张男没有律师证书,先于2013年4月22日,为何男撰写民事起诉状,担任其送
达代收人,向朴子简易庭起诉请求蔡姓男子应给付何男44万300元,经朴子简易庭审理,
同年5月、7月、8月间,三度为何男制作民事声请状,全案经法官审理后,同年12月18日
判决何男胜诉。
然而,朴子简易庭发现,张男违反律师法而告发,经嘉义地检署侦查起诉,嘉义地院认张
男犯无律师证书,意图营利而办理诉讼事件罪,判他5月徒刑,不服上诉。
张男表示,确实制作书状寄送到原审法院并担任送达代收人,但矢口否认违反律师法犯行
。他辩称,他依照两造传真来的内容,找人以电脑打字,再由他在书状盖用何男的私章后
,寄送到原审法院。他说,除了起诉状内容,他有参与共同讨论过外,其余书状都是由他
依传真内容的格式一字不改,找人缮打用印后寄出。
张男也说,之前有在帮八大行业的老板对于欠债的客户及员工以支票支付命令方式或法拍
屋等非讼法律方式追债,成功蛮多件的,可以获得追讨的钱的三成,这起案件也是这样处
理的。
台南高分院合议庭认为,张男自承有非讼及多次追讨债务成功案例,及该书状中有针对违
约金部分与证人何男讨论相关书写内容,可见张男具有书写书状的相关法律知识。且该书
状诉讼标的金额44万余元,若仅担任送达代收人,即可于胜诉追讨款项后可获得最多13万
余元的报酬,已远高于现今一般律师所能获得酬金行情,也可认张男确有制作书状,始能
受有如此高额酬金,并非单纯担任送达代收人而已。
合议庭指出,张男前犯业务侵占罪经判处1年2月徒刑后,执行完毕未逾3年,即再犯本罪
,应依累犯规定,加重其最低本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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