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如下:
我(买方)于109/10月签下土地买卖合约,已付款至完税款后收到卖方存证信函,卖方不
愿继续履行合约,故于12月底在代书与仲介见证下协议卖方应依买卖合约所载赔偿已付同
等额之违约金。
协议内容:卖方于1/15前将违约金汇入履保,若未于上述日期汇款,代书将继续办理过户
,继续履行买卖约。当下买卖双方同意并且签名。
卖方确实依约汇入违约金,但他却不同意依协议方式解约了!当然也不愿继续履约。代书
说卖方提前诉讼,请求酌减违约金,所以我也不能领取履保户内的钱。
请求推荐律师帮忙争取违约金不要被酌减,及返还履保专户中的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