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yokan (京都の健です)
2020-12-04 10:20:01律师事务所要注意,台北国税局表示,如果事务所帮辖下的受雇律师,代付参与律师公会
的会费、入会费,属于支付薪资所得的部分,要计算扣缴税额、申报所得凭单。
官员表示,依《律师法》规定,执业律师必须先加入律师公会并缴纳入会费,因此律师事
务所如果帮旗下受雇律师缴纳律师公会入会费,虽然加入公会的名义是受雇律师个人,但
其实个人的加入目的,是为了受雇事务所的业务需求,因此可以列为律师事务所的必要费
用。
不过就这笔费用的性质而言,官员表示,这笔费用算是事务所对于受雇律师的补贴,视同
薪资。
资料来源: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5064663
以后受雇律师实际领到的薪水外,
还要加上事务所缴的公会会费作为薪资来报税,
然后事务所缴受雇的公会会费,还不能报费用,
要报员工薪资,
国税局是不是想逼死受雇律师啊,
到底是和受雇律师有什么仇啊?
这就是给事务所一个不帮受雇付公会会费的诱因,
以后大家实质薪资所得都要减少了呜呜。
因为国税局知道全联会全律会都是老板组成的啊,受雇律师算个什么咖?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20-12-04 12:57:00太扯了 而且不要说诱因 对受雇律师来说还有累进税额问题多了一笔自己从未入袋的规费被算成是薪资所得其他职业公会费要不要比照办理?
作者: yujui (Ray) 2020-12-04 14:44:00
合情合理啊
作者: deguoden 2020-12-04 14:55:00
不帮忙缴会费的老板算先知吗?
作者:
aij (bbb)
2020-12-04 15:40:00为什么不是向律师公会课税
作者:
badid (坏埃低)
2020-12-04 16:02:00没稳定案源的律师才会一直当受雇,被社会欺负很正常啊
作者:
accy (ay)
2020-12-04 16:07:00傻眼其他职业公会有比照办理?
作者:
emma369 (别乱丢水球)
2020-12-04 21:55:00这算什么薪资?官员可能是好意啦,要逼受雇赶快独立自己出去开业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20-12-04 22:45:00天才政策
作者: yujui (Ray) 2020-12-04 23:58:00
律师们涉及到自身利益脑袋都变了
作者:
chihchien (ChihChien)
2020-12-05 23:56:00律师公会收会费算营业收入吗?
某y不是说涉及自身利益的时候 律师脑袋都变了要不要去律师公会反应一下?
作者: yujui (Ray) 2020-12-09 18:05:00
打赢国税局再说啦。讲一堆有的没的要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