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进、道长好:
小弟最近承办有关请求终止地上权+涂销地上权登记的案件,
因为土地登记誊本所载地上权人已死亡多年,其后代子孙有数十人,
其中有部分继承人依照旧簿手抄登记誊本所示,其为“次男”、“三女”,
但该誊本却未记载“长子”、“次女”的相关年籍资料,
函询户政事务所后,户政事务所也只函覆:查无“长子”、“次女”之户籍资料等内容…
导致现无从补正全体被告之年籍资料,
查询相关实务见解,只有查到若是要以声请财产管理人之方式处理,也至少要有名字才有
办法提出声请,
想向各位道长请教该如何处理此种状况,
感谢各位道长解惑!
长子跟次女有可能年幼或是刚出生就死亡了 在早期户籍誊本会有这样情形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0-11-03 00:29:00某些法院你声请失踪人财产管理人 提不出户誊就驳掉了
这种的就是很麻烦阿,光确定被告就要花很多时间,之后还要送达,诉讼中还有可能发生变动,你提不出来法院就驳了阿
作者:
andyab (盆栽)
2020-11-03 19:09:00继承事件也会遇到类似问题,户政事务所很难给明确的答案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0-11-09 02:07:00我接手过一件4000多人的 卷宗30几宗
作者:
geia (花生省魔术)
2020-11-16 21:23:00上次我有遇到找不到“六女”的,后来户政人员帮我往日据时代的资料找,才发现六女在日剧时代就过世了。更正:日据时代(上面打错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