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名称】
李耀馨律师事务所 所长李耀馨律师
【工作型态】
全职法务助理乙名。
【工作内容】
1.法院递状、阅卷。
2.整理卷宗、案件归档管理
3.书状撰拟
4.调阅户籍誊本、财产清册等资料
5.电话接听与客户接待事项
6.其他律师交办事项及行政庶务工作
【工作地点】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303号9楼
【工作时间】
每天 9:00 AM ~~5:30PM (12:00至13:30休息)
法务助理为全职 周休两天
【薪资范围】
法务助理:月薪新台币26,000元起(详面议)
【公司福利】
三节+年终奖金+事务所不定时聚餐等
【特别条件】
法律所研究生、法律系大学毕业生、法律系四年级在校生均可。
【联络人/连络方式】
邱先生(02-2712-0006)(请勿电话应征/请勿寄站内信)
意者请先将附照片之履历寄至信箱:
信箱是[[email protected]]
来信标题请注明:“应征法务助理(姓名)” 收到履历表经审
阅通过后,事务所会主动联系面试。谢谢!
【其他备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