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中羁押辩护是否需要至看守所律见?

楼主: smallchch (jacker)   2020-08-17 16:27:19
各位道长好
有一件事情询问
目前接到法院侦查中羁押审查的指定辩护案子,前几天收到当事人寄给法院请求我至看
守所律见,请问是否有律见的必要?
法院寄给当事人的函文中有提及:“义务辩护律师之辩护事项,包括阅卷、接见被告、
提出辩护状、出庭 辩护及代被告撰写理由书状、上诉状及其他必要事项。”
依我的认知,应该不需要至看守所律见,但找不到相关可以回绝的依据,请各位道长给
我一点建议,谢谢。
作者: who776 (阿光)   2020-08-17 16:34:00
如果被告已经被收押,羁押审查不是就结案?自然不用去律见,若有理解错误请指正。
作者: yanggiin (文组pollo只有1001招!)   2020-08-17 17:23:00
接见被告跟律见的意义不同吗?没有跟被告讨论过,怎么写理由?
作者: jamesy (德玛西亚)   2020-08-17 18:52:00
都写信了,看来是有需要律见,你还是赶快去看他吧.
作者: capitalofz   2020-08-17 22:23:00
我是觉得站在保护自己的立场 律见一次是必要的
作者: HloveDahyun (夕张包装工)   2020-08-18 21:40:00
都不律见道义上说不太过去啦,尤其是被告都特别请求了,长久经营抽空去一下应该还好吧
作者: xiouming (..)   2020-08-18 22:07:00
当事人要提救济?有的法院延长羁押会再找其他义辩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