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台中玉鼎法律事务所 负评心得

楼主: dead0911 (dead0911)   2020-05-21 00:35:05
因为一些因素,要暂时隐藏本篇文章,我自认所述有所本,也尊重所有推文,
但不愿让讨论失焦,所以,虽然不会删文,但要择期再重新贴出所有内容
(本文跟所有推文都会保留,不会删改),留给日后想找工作作参考。
※ 编辑: dead0911 (36.234.126.10 台湾), 05/22/2020 19:55:36
楼主: dead0911 (dead0911)   2019-04-08 23:32:00
这间的主持律师陈琮凉最近在公会征受雇写“高薪礼聘”,结果大多人试用期只有45000,而且,就算是实习转受雇还是有试用期。不让受雇去开庭,说什么重视书状品质,去开庭会耽误写状,结果改的书状内容尽是把“是以”改成“故”,“不足采信”改成“殊无足采”,“共计”改成“合计”。几位受雇工作了几个月也没名片,还有,明明所内大多数是合署律师,也把他们分为智财部,劳资部,财税部等等,超爱包装行销,似乎要让外界认为事务所规模很大,通通都是他的受雇似的,好几位已离职的受雇工作尽是写状、被写状无限循环,难怪他们没几个月就逃了。被写状→被改状,受雇极少会客,不能开庭,工作尽是书状跟其他杂事,所内受雇加上实习顶多2.3位,其他都合署,案件都是传统民刑事,所内分成商务部,财税部等只是要包装成规模很大似了,很少这类案件,毕竟又不是什么大所。所长嫌家事,法扶太简单,极少家事,受雇不能接法扶,说会有绩效奖金,但从没听过有人领过,老板是老菸枪,员工要忍受很臭的菸味,另外平衡报导一下,可以报加班费
作者: blackwoods (黑森林)   2020-05-21 00:45:00
你要爆挂也确认后再出来吧…过试用期之后确实有绩效奖金,至于工作内容跟待遇不能接受就走人,特别发一篇是吃饱太闲哦…
作者: franklee0311 (frank)   2020-05-21 01:32:00
推,真理是越辩越明,这个版本来就是让大家有更多资讯,若该所老板觉得不实当然也可以澄清
作者: blackwoods (黑森林)   2020-05-21 08:54:00
对啊 这圈子不大 对一下就知道是谁 老板要参选全国理事长 底下的人还出来得罪同道 真的是很优秀呢~
作者: eople (ç”·çš„ 勿搭訕)   2020-05-21 09:07:00
愿意公开资讯给推
作者: jurists (kk)   2020-05-21 09:28:00
愿意公开资讯 愿意接受就去当然认为资讯有误也可澄清感谢愿意说实话的人 毕竟这样的行为完全不利己还伴随风险
作者: blackwoods (黑森林)   2020-05-21 09:43:00
要说实话也可以平衡报导啊 看似学历高 结果在O亮实习完想回锅 人家还不收 状写不好就急着想开庭 不是每个老板都有那个勇气拿自己的口碑去给受雇砸啦 哦呵呵呵呵呵呵
作者: lawlcf   2020-05-21 09:50:00
愿意公开资讯就给推,毕竟需要勇气阿!
作者: aij (bbb)   2020-05-21 09:57:00
PTT站方应该很少吃掉文章才是
作者: navalmouse (Whisper)   2020-05-21 10:10:00
推公开资讯,攻击跟提供资讯无关的内容格调还真高
作者: xperiazultra (Sean)   2020-05-21 10:21:00
应该要给开庭吧,毕竟受雇写的状也经过老板阅览矫正后出状,如果连庭都不让开,如何有经验?
作者: lokazdszone (人一月刀俞)   2020-05-21 11:32:00
推诚实,嘘护航
作者: Dueprocess (哈哈哈)   2020-05-21 11:45:00
愿意公开给推!b大似乎只就绩效奖金部份有争执?
作者: everemember (风飘)   2020-05-21 11:53:00
争执事项:是否有业绩奖金,如有数额为何?不争执事项:只让受雇写状不给开庭。两造还要补充吗
作者: RayKer (可能)   2020-05-21 12:43:00
XD
作者: PanaS0Nic (骗纳索零客)   2020-05-21 12:45:00
上面审判长不调查一下有没有利害关系人要参加诉讼吗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0-05-21 12:49:00
公开资讯给推
作者: blackwoods (黑森林)   2020-05-21 12:49:00
现在的受雇跟之前的资深受雇都有去开庭 说到底就是实习完不到半年 状写得烂又想要高薪又想要开庭 觉得自己没有学习到经验 不觉得哪里有冲突吗…敢问如果你请来的受雇这种状况 应该会月薪开七万八万请吧?呵呵…
作者: strive19   2020-05-21 12:56:00
某楼回复好几次了,有事吗?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20-05-21 12:59:00
某人有点崩溃
作者: blackwoods (黑森林)   2020-05-21 13:02:00
看到连雷所都不收的OO 以为跟到大律师就出来自吹自擂让人看不下去啊 投履历的诉状都拿别人帮忙修改过的 自己写得惨不忍睹 这种水准也好意思到处骗吃骗喝 再来板上发负评 真心为当事人感到 可怜哪!
作者: JamesBondDai (戴PP)   2020-05-21 13:04:00
除非是捏造的不然提供资讯有何不可就是因为圈子小大家遇到雷不敢发文才会继续让一些恶质文化延续
作者: jurists (kk)   2020-05-21 13:41:00
楼上的意思是x亮也是雷所其实我觉得公布相关资讯是好事不论对于受雇或者律所皆然避免双方不必要的时间浪费否者干没几个月就跑岂不是浪费大家时间
作者: flowerDcup (花花)   2020-05-21 14:30:00
作者: ri31625 (ㄏㄨㄚˊ)   2020-05-21 18:43:00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20-05-21 19:14:00
路过看后续
作者: koker (嗨咿嗨咿)   2020-05-21 19:24:00
作者: sharp18 (今天睡在这里)   2020-05-21 19:45:00
X亮是哪一间啊
作者: why7422w (什么)   2020-05-21 19:58:00
他可以一个人应付所有的法庭?
作者: xiou (Jeff)   2020-05-21 20:30:00
公开资讯给推
作者: paw510   2020-05-21 20:36:00
我朋友之前在玉鼎工作确实有领到奖金,加上去后每个月高于一般受雇律师的薪水。我同学每个星期都有去开庭,并没有楼主所说的都不给开庭。
作者: jurists (kk)   2020-05-21 20:38:00
请问年资几年可以开庭?
作者: paw510   2020-05-21 20:45:00
我同学实习完就去开庭了。另外以一个同时也是受雇律师的身分评论,哪一家事务所可以不用开庭就给到受雇的薪水,这么爽的我也要去。
作者: frankchin (chin)   2020-05-21 21:56:00
路过 置板凳
作者: flowerDcup (花花)   2020-05-21 21:59:00
原PO有什么要补充吗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0-05-21 22:02:00
个人看完全文最在乎的点是:“老板是老菸枪,员工要忍受很臭的菸味。”对于二手菸、三手菸,本人真的无法忍受…如果原po所述属实,似有违反菸害防制法第15条第1项第12款之嫌。
作者: rain90104 (小黄瓜)   2020-05-21 22:28:00
推公开资讯
作者: paw510   2020-05-21 22:58:00
另外有关二手菸的部分,朋友表示该间事务所老板是自己一人一间办公室。如有员工须跟老板在老板办公室讨论事情的话,老板绝对不会于当下抽烟。且员工进来的之前会赶快打开办公室的窗户跟开空气清净机。所以不会有违反菸害防制法的情形。近来因为疫情的关系,老板还主动把空气清净机搬到一楼给助理用。
作者: Dueprocess (哈哈哈)   2020-05-21 23:45:00
就菸味部分,听到敲门声赶快开窗跟空气清净机有用吗?
作者: handsomewade (∵绝对黑炭鳄∴)   2020-05-22 00:42:00
置板凳!
作者: emma369 (别乱丢水球)   2020-05-22 02:25:00
借文请大家多多透露雷所做功德
作者: paw510   2020-05-22 08:37:00
大家当受雇对于雷所都避之唯恐不及,所以楼主发文的本意是好的。会帮朋友发文的原因是从朋友那边了解的情形跟楼主所述是有落差的。自己和朋友当初在找事务所也是多方打听,深怕自己踏入雷所。至少朋友到现在这事务所工作一段时间的主观感受是该老板称得上是一位好老板。我从侧面听起来该所也绝对不是雷所。大家以自身的经验分享出来成为公开资讯是好事,但实际情形是否真为如此,大家自有评断。
作者: qqqmmm (秃毛狗)   2020-05-22 08:43:00
地雷所真是多
作者: Bluesemen (蓝洨人)   2020-05-22 09:44:00
X亮是台中那个?
作者: Ludy760421 (左手只是辅助)   2020-05-22 10:53:00
真亮??
作者: cherrywo (小木偶)   2020-05-22 11:15:00
置板凳
作者: franklee0311 (frank)   2020-05-22 11:49:00
只能说,原po说的是否属实的确可以讨论,但愿意披露资讯就该给推。澄清者可以针对内容回复,但针对个人人身攻击大家看在眼里只会觉得更黑而已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0-05-22 12:59:00
愿意公布给推
作者: phiahb (那不过是根木头)   2020-05-22 13:01:00
现在正反两面的意见都有了,若原po可以说他的心得,当然其他人也可以予以回应、表达心得,若说不同于原po意见就是人身攻击,似乎也有失公允,就让子弹飞一会吧
作者: jurists (kk)   2020-05-22 13:06:00
有些确实是人身攻击阿本件案由是探讨事务所好不好推文回答是 你吃饱太闲喔老板要选举出来得罪同道 真的很优秀 这些字句 即使不是人身攻击 也完全和事务所好不好无关
作者: blackwoods (黑森林)   2020-05-22 13:18:00
事务所待遇跟权限可受公评 受雇律师能力是否足以胜任开庭也是一样可受公评啊 甚至人际关系也是工作甚至业务能力的一环 原po都有心特别备份拿出来发了 哪有什么不能讨论的 只能嘴别人却没有被嘴的勇气还来参与讨论干嘛 奇怪耶今天如果我老板要参选 与人结好拜票都来不及了 哪里还有时间白目到去挟怨去发文黑人 有点职场sense就会注意到这些细节 一个人是不是有足以融入工作团队的能力 可见一般呀~
作者: jurists (kk)   2020-05-22 13:26:00
说出他工作过事务所的看法 要考虑承受这么多后果 我真心对本文作者感到敬佩
作者: tamakochan (玉子酱)   2020-05-22 13:26:00
老实说如果给45000以上只要写状不用开会不用开庭,上班时间正常,加班还另外给加班费的话,还算是老板佛心了吧?不过有些推文似乎不是老板本人,就算是要帮事务所说话,回复也实在要多点技巧,如果不是后来有火力支援影响了风向,对事务所名声来说大概没什么助益吧
作者: blackwoods (黑森林)   2020-05-22 13:42:00
发文都不用考虑一下了 为何帮忙回应需要考虑这么多啊?曾在该所工作的大有人在 觉得文中显有偏颇之虞所以回应 至于说有人火力支援带风向就更好笑了 不是显的一堆版友根本只是不明究理盲目推 真的有去想过实际内情如何吗
作者: Bluesemen (蓝洨人)   2020-05-22 14:08:00
45000不如去当法助,有律师牌起薪就比这高了,而且现在多数法院都有加班费可报,上班时间保证正常,除非遇到特殊老板,但通常进去前打听一下就可避免
作者: volkov (官腔翻译社)   2020-05-22 14:33:00
精彩
作者: srasn (好想舔姐姐的奶头)   2020-05-22 16:12:00
鸡排不切 加梅粉
作者: Ludy760421 (左手只是辅助)   2020-05-22 16:54:00
所以现在很多法助都有律师牌,但也不想出来...
作者: blackwoods (黑森林)   2020-05-22 16:59:00
45000是试用期原po有写啊 正式薪水会调整 而且有律师牌法助 加上国旅卡跟休假等待遇 起始绝对屌打未满一年的受雇 我以为这是大家共识呢
作者: Bluesemen (蓝洨人)   2020-05-22 19:25:00
好用力的护航阿,越来越觉得是有鬼了XD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0-05-23 17:26:00
删推文
作者: yakultsundae (你知道 你要的是什么吗)   2020-05-25 00:14:00
删推文就违反版规跟站上的习惯法 删什么东西的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0-05-24 01:26:00
删推文
作者: yakultsundae (你知道 你要的是什么吗)   2020-05-25 08:14:00
删推文就违反版规跟站上的习惯法 删什么东西的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20-05-28 20:54:00
没跟到,但老大你删推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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