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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修正草案今(13日)经立法院三读通过,长年来推动“单一入会、全国执业”
的台北律师公会强调,感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尤美女等立法委员协助,及立法院各党团支
持下,终能排除万难,让新修正的《律师法》迈向关键的一步!吁请所有律师同业继续关
心此事,以确保新律师法施行后能真正落实。
律师法从1941年1月11日国民政府制定公布后,其间虽历经14次修正,皆仍以强制加入执
行职务所在地公会作为限制律师执业区域,导致律师除须加入事务所所在地公会外,若需
跨区执业,还须加入执行职务所在地公会。
不过,台北律师公会认为,律师公会组成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维护律师执业自由,本会
自1990年迄今,29年来共10届理监事会均以推动“单一入会、全国执业”作为竞选主要政
见,也一直获得本会会员坚定支持,经过长期努力及游说修法,不惜还退出律师全国联合
会。
台北律师公会强调,由于全律会成立后,律师于全国或跨区执业事项(包含相关程序、应
收费用项目、数额及收取方式等)由全律会章程订定,故新律师法完成立法虽已开创历史
新猷,但仍仅属阶段性任务完成。
未来,全律会章程是否能忠实反映多数律师所盼望自由执业心声是关键所在。台北律师公
会也吁请所有律师同道密切关心此事,以确保“单一入会、全国执业”理想,能在新律师
法施行后真正得到落实。
全联会则指出,新法的多项制度变革的实现,都有待在新组成的全国律师联合会“全律会
”制定新章程及相关办法,全联会将依据新修正律师法,立即展开与各地方律师公会的分
工合作,筹备新律师法规定的全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监事及会员代表等的选举
事宜,期待“全律会团队”能够在总统公布新律师法后6个月内选出,并能尽速完成新章
程与相关办法的制定,让全国律师走向新纪元。
全联会还说,至于修法过程中,来自其他专业团体对律师法草案的误解,全联会将秉承为
当事人追求最佳利益的精神,使全体国民获得更好法律服务及权益保障,让不同专业团体
间能共荣互助,就这次修法不足之处,全联会仍持续努力以期让律师法及律师制度更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