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t86314 (永永)
2019-11-12 17:10:17用手机回的,排版不好,请见谅。
原文恕删,先说原本的问题,该案件肯定有发回续查没错,但也有可能有通缉或是再发回(有时分案冠字会错),但这只是猜测,实际上如何真的不知道。
侦查(侦案、他案分开计算)案件办案期限为8个月(诈欺、侵占、背心等罪为一年),如有交办、发查,则最多延长6个月,如果发回重新起算(再议后高检需多久时间结案这我就不清楚),所以假设该案(用最长的算,伪文常伴随诈欺)一开始是分他案,之后结案改分侦案,就已经过了2年,而同一案件(他案跟侦案算一案)最多延长6个月办案期限,此时已经过了2年半,而发回后,又重新有一年的办案期间以及交办、发查可用的办案期限,故发文之情形是有可能发生的,以上只是推估假设,有错请指正。
另外检方之办案困境,缺人(总员额法)、缺钱(连车祸鉴定的钱都没有)之外,还有蒸蒸日上的案件,案件流水号一年比一年多,但办案的检察官没有比较多,各位试想一下,一位律师一个月可以接到60件案子,那会是什么情形,地检虽有检察事务官,但每个月可交办数量有限(大地检多为10多件),加上案件分流审查制度(简易案件)成效仍有待观察,故目前基层侦查检察官办案仍然很艰困,法务部规定律师执业6年有他们的考量,但无论如何,还是希望各位还有一点点热血的时候,来转换看看跑道。(本篇就不讨论个案囉,请见谅)
作者:
purpleye (没 事~~~)
2019-11-12 17:15:00一个月60件就请10个受雇啦......
在前一篇下面留言不过没有继续回,s大特别开一篇就刚好来插个花,我觉得门窄的其中一个原因是6年,这个6年也太长,其实可以检讨看看,把限制放宽才有可能吸的到人
楼主:
st86314 (永永)
2019-11-12 17:22:00我也想要10个助理啊XD
6年以上如果做得还OK的大概不会想转。不过转法官还是很多人抢就是了。
作者:
aij (bbb)
2019-11-12 22:12:00检察官的案件量与劳动权益才是最迫切改革的重灾区但无奈司改都不碰,反正一句国家没钱就继续压榨
公部门还有个问题->就是不知如何解决占著茅坑却拉不出什么屎的人...这些人也是占缺、要领钱的
作者: aarrcc (iamwhoiam) 2019-11-13 00:14:00
学长现在在台东了应该没这么操了吧
作者:
jenoren (right)
2019-11-13 04:03:00选举到了还要分派驻点才惨…北三检案件量暴增到哑巴吃黄莲。
可以问问律师转任的检察官,大概对工作量有很深的感触
作者: lawlcf 2019-11-13 10:42:00
年收五百的有那么多吗?真心觉得汗颜......
作者:
purpleye (没 事~~~)
2019-11-13 13:39:00年收五百.....对不起,我拖累大家了,我思想错误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9-11-14 11:49:00年收五百元 有阿 怎么会没有 QQ
作者:
gamebird (gamebird)
2019-11-14 14:05:00看来再过一阵子我就能年收500了 耶QQ
作者: diggi 2019-11-14 14:11:00
自营,6年年收500?很少吧!和我周围观察的差距不小
楼上大大是500的人很少还是500还太少xD话要说清楚啊xD
作者: diggi 2019-11-14 19:32:00
哈哈,是指低于500 XDDD高于500 不多
我觉得年收500应该定义是扣除必要开支还有500。
作者:
aij (bbb)
2019-11-18 09:59:00年收500元我有过啦.. 哎
作者:
hwp1006 (HWP)
2019-11-22 11:58:00年收五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