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摘要
目前已征得律师来信,已将律师的联络方式转交,感谢^_^
10/26已委任律师,谢谢您。
亲戚于今年上半年签了某公司之骨灰罐和塔位买卖合约书,分别取得
207万骨灰罐、303.6万骨灰罐、3个塔位39万买卖的发票各一张。顺带一提,
亲戚现金不够,被怂恿拿出自己两笔农地和一笔房产向民间贷款公司借款。
其中骨灰罐寄托契约是A开发公司,双方约定台北地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土地被设定最高限额抵押权,担保债权是1200万,设定给B资产股份有限公司。
并签了400万元的本票给第三人C。
目前已知塔位位于新北金山,并现场察看过,亲戚是5X岁男性,最想把房产
和土地取回(总市价800万?),最差则是处理到无负债,人生归零重来。
还请各位推荐能够处理或擅长这方面的律师,本人再转告亲戚,非常感谢。
资讯不足部分,还请律师与当事人洽谈时厘清,主要是亲戚身边保存的
文件有限,很多签的契约都没有留底或拍照,再麻烦,感谢各位。
二、地点
1-当事人县市:台中市
2-事实发生地:台中市
三、咨询费:愿意
四、预算区间:可接受律师公会行情
五、委任事项:
六、案件进度:未起诉
七、开会时间:可以上班时间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