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kceres (很虚的店长..)
2019-10-13 09:50:06本人2019/8因遭拖欠薪水&被迫放无薪假,已于8/30离职,求助无门之下,9月初时曾向媒
体爆料此事(至今仍未拿到薪水);
新闻爆出后被前东家以违反保密协议(泄漏营业秘密,保密协议将员工薪酬福利待遇列为
营业秘密)为由
提出刑事及民事告诉,并求偿新台币约63万。
目前刑事侦查庭10/17开庭,民事11/7开庭,据悉对方已找了“污点证人”(同样被欠薪且
发起连署提诉求的在职员工,新闻爆出后被老板留职停薪调查,后被公司提出交换条件答
应指认我);
希望各位版大能推荐台北地区擅长打劳资纠纷,特别是针对保密协议这部份的律师,感激
不尽!!
律师费光一审就10~20万不等了,你跟前老板用30万和解看看比较有实益修正一下,第一行是民事一审+侦查
看不出有啥和解必要,先不管律师费有多少,这样雇主能不能告成都还有讨论空间,再来,这样就和解的话不就让资方仗势只要逼告能省麻烦还能有额外的收益?
作者:
volkov (官腔翻译社)
2019-10-13 14:31:00觉得不必和解+1
作者:
jiang2358 (jiang2358)
2019-10-13 18:34:00不懂怎么凭著这些叙述就认为“和解看看比较有实益”
作者: Bluesemen (蓝洨人) 2019-10-13 19:31:00
我也蛮好奇从何看出和解比较有利,我看完只觉得这告不成吧
作者:
gamebird (gamebird)
2019-10-13 23:04:00我也菜到看不出和解为何比较有实益?
作者:
jsports1 (此时不抬更待何时?)
2019-10-14 11:37:003万的话还可以考虑,30万还和解什么,求偿额也才60万
作者:
eden4101 (孤单的日子 )
2019-10-14 14:16:00这就是惯雇主罢了,辛苦了,我能体会
薪资资料法院一贯认定不是营业秘密,一楼这种发言实在要不得台北找蔡晴羽律师咨询一下好了
单纯觉得台北收费民事一二审+刑事侦查打一打24万,所以付钱了事比较快(如果真的有会输的部分原PO没写呢?);至于30万怎么来的,印象中是原PO好像有写到可以砍半和解,但现在是没看到了,要说小弟不负责任吗,也虚心接受指教
那也可以说那有可以赢的部分原po没写呢?我推的时候就没看到砍半这个内容。照楼上意思只要告的差不多30万以下在台北直接和解就好。
作者:
aij (bbb)
2019-10-15 12:59:00所以如果律师费花超过诉讼标的价额都可以吗?
依当事人需求囉,我也遇过被告两万愿意花六万x2审级找律师的,他觉得对方乱告,宁找律师也不给半毛。
作者:
asata (asata)
2019-10-20 01:09:00所以证明对方乱告赢了以后可以反过来告他诬告请求律师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