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名称】
东展法律事务所
Tung Chan Attorney-At-Law
【工作型态】
法务助理
【工作内容】
一、整理及管理案件卷宗。
二、电脑文书作业、影印卷宗文件及档案、案件交办事项。
三、蒐集实务见解等资料查询。
四、掌握案件进度、与法院、客户或机关联系、陪同客户开会制作案件纪录、
法律文书撰写及制作。
五、其他律师交办事项及法务应办等事务。
六、行政庶务、接听电话、收发文件登记、接待当事人、事务所环境整洁。
【工作地点】
台中市西区五权七街140号3楼
【工作时间】
每天 9:00 AM ~~6:00PM 午休一个小时
周六周日与国定假日休假
【薪资范围】
试用期3个月每月薪资为23,500元,
试用期满若予留用视表现调薪。
【特别条件】
1.法律系尤佳(若无亦可)
2.曾有法务工作及其他工作经验尤佳
3.熟悉电脑作业
4.做事负责、谨慎细心、应对能力不错、抗压性高
5.自备机车
【联络人/连络方式】
履历请寄 [email protected],许律师收。后续再行安排面试。
【其他备注】
若经面试录取,约于5月下旬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