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宣明智子婚变告40案 律师涉滥诉送惩戒

楼主: RustyNailX (枫月剑)   2019-04-08 22:07:21
宣明智子婚变告40案 律师涉滥诉送惩戒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408/1546975
出版时间:2019/04/08 19:54
联电荣誉副董事长宣明智之子宣昶有2013年与妻子王敏婚变,近年衍生多件官司缠讼,其
中宣男诉请离婚案日前获高等法院判准,但王敏认为宣家找律师控告王家人将近40件官司
,其中有些重复提告、乱告,甚至连律师的妻子也对王家人提告,形同滥诉施压,因此向
台北律师公会申诉宣家2名律师违反律师伦理风纪,律师公会调查后,决议将情节严重的
邓为元律师送惩戒,情节较轻的郑励坚律师则予以告诫。
王敏今受访表示:“法律应该是用来帮助他人、减少纷争,不该是玩弄法律、利用法律来
伤害他人或制造更多纷争,这迟来的正义无法抹平这几年我与家人承受滥诉的精神折磨,
我看到邮差担心又是送法院传票来而紧张胃痛的恐惧,至今无法消除。”她还说有很多民
众遇到相的状况,希望立法机关修法防止刑事滥诉,保障人民权益与避免司法资源浪费。
宣昶有对于2名律师被公会认定滥诉,今表示“没有回应”。律师郑励坚也不愿回应,记
者也联系邓为元,尚未获回应。民间司改会表示,“肯定台北律师公会把律师执业的红线
画出来,让所有律师引以为戒”。
台北律师公会决议指出,邓为元律师2013年受宣昶有委任,控告王敏偷宣的身分证向医院
调病历,检方不起诉后,邓又帮宣控告王敏母亲偷身分证,这次检方还是不起诉,而且检
察官认为前案只告王敏完全没提到王母,不起诉后才告王母,对相同事件先后提告,“动
机可疑”。律师公会认为邓律师显然明知王母与窃盗之事无任何关系,却故意在没有新事
证、法律上显然不会胜诉的情况下,帮宣控告王母,确已违反《律师法》第36条“律师不
得代当事人为显无理由之起诉、上诉或抗告”规定。
另外,台北律师公会认定邓为元律师基于“自身不当心态”,协助、允许妻子对王敏母亲
重复提起伪造文书告诉、对王敏控告“在法律上显然不能成立”的渎职罪,这样的行为不
符律师职业尊严,触犯《律师伦理规范》的“故意诋毁对造”等规定。
至于宣家另名律师郑励坚,律师公会认为他接受宣明智的彭姓司机委任,控告王敏姊姊王
萱使用照片侵害著作权,但彭男自己告诉检察官:“我之前与王萱有很多诉讼纠纷,王
萱参选立委、新竹市议员都是使用这张照片,所以我把这张照片买起来,不让她使用”,
后来检方将王萱不起诉,公会认为彭男购买照的目的是妨害王瑄参选权利,郑励坚律师明
知彭采取法律行动目的是恶意损害他人权益,却仍接受他委任提告,显然违反《律师伦理
规范》“律师明知当事人采取法律行动...之目的仅在恐吓或恶意损害他人”规定。
台北律师公会调查结论指出,邓为元律师违反《律师法》、《律师伦理规范》情节非轻,
而且在公会处理本件申诉案件期间,允许或协助妻子对王敏方面提起显无理由的告发,故
意损害王敏权益,持续扩大争端,甚至将公会处理申诉案的相关资料,作为打击、损害王
敏利益的工具,因此依《律师法》规定移付惩戒;郑励坚律师虽违反《律师伦理规范》,
但情节不重,因此决议予以告诫。(丁牧群/台北报导)
【更多新闻,请看《苹果陪审团》粉丝团】
出版时间:13:59
更新时间:19:54(新增各方回应)
=====
看到这则新闻,
不禁想起上个月d大在板上说的,
那个全台跑透透告了一百多件的对造... orz
还有前阵子法扶法拟修法规定检察官若滥行起诉应由检察署负担费用的争议。
作者: mattaus (向前转动的巨轮)   2019-04-08 22:40:00
夜路走多了终于遇到鬼
作者: MeowFrancois (喵弗朗)   2019-04-09 00:12:00
近年走夜路的陆续开始遇到鬼了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19-04-09 01:11:00
全台跑透透是指之前某法学教授吗? @@
作者: capitalofz   2019-04-09 13:30:00
全台四十件 司机老婆大混战 太太太难看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