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名称】
李承志律师事务所 所长李承志
【工作型态】
计时工作人员
【工作内容】
撰写书状 回答客户法律问题
【工作地点】
新北市中和区秀朗路三段175巷19号
【工作时间】
依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薪水。
每天上班区间为8:30~6:00间,中午午休时间为12-14
【薪资范围】
每小时160元
注意!!!!最低起薪受雇律师5万、实习律师2.5万
未达此标准删文并劣退
【公司福利】
午餐免费供应(一百元以内)
【特别条件】
希望是有在准备国家考试、或者有“想要”准备的人
负责工作主要是协助撰写书状,会教
【联络人/连络方式】
黄文承律师 02 2945-9365
【其他备注】
针对撰状跟法律问题都可以讨论,在本所工作不用特别
穿着什么服装,干净简单就好,工作重点就是法律 法律
法律 ,平常没有特别规矩。但需要对法律真的有兴趣的人
另外,不收短期,至少一年以上,因为教很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