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ij (bbb)》之铭言:
: 虽然这篇文章很久以前了
: 想问一下,如果提起交付审判后,要跟地检署声请阅卷
: 已经递交付审判的委任状到法院的话,需要再附一张阅卷的委任状给地检署吗?
: ※ 引述《fafan (86866)》之铭言:
: : 印象中之前有在版上看过讨论
: : 但刚刚搜寻的时候似乎没有看到
: : 最近在北院声请了一件交付审判
: : 想要声请阅卷
: : 询问了院检双方,都是有点模棱两可的回答
: : 想请问版上道长,
: : 应该向院方还是检方声请呢?
: : 如果同时向两边声请会有可能比较快吗?
: : 还是反而会互相拖慢速度^^
: : 谢谢!
高雄交付审判声请阅卷作法是
1.
先于法定期间内具状向法院声请交付审判
并且在交付审判声请状后记载
“请 钧院依刑事诉讼法第258条之1第2项前段之规定,通知声请人之代理人阅卷”
2.
取得交付审判收文章跟委任状收文章后
再检附声请状跟委任状的收文章当附件具状向检方声请阅卷
3.
大约一周内检方书记官就会打电话通知你去检方阅卷了
如果你没接到
就换院方书记官打来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