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名称】
萧芳芳律师事务所 所长萧芳芳
【工作型态】
受雇律师
(另征法务助理,以下括号内者为法务助理工作条件,
无注明者代表同一条件)
【工作内容】
问题研究、案件分析、书状或契约撰拟、参与客户咨询、
开庭、调解、其他交办事项。
(除开庭外,余与受雇律师同。)
【工作地点】
台东县台东市博爱路131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3:30-17:30
周六、周日休假。
遇停止上班或补上班,依政府机关之公告为准。
【薪资范围】
新台币50,000起,视能力与经历调整,请于面试时与所长讨论。
(新台币24,000起,余与受雇律师同)
【公司福利】
不定期聚餐
【特别条件】
需自备交通工具。
录取后可于年后报到者佳。
(法律系毕业,余与受雇律师同。)
【联络人/连络方式】
敬请将履历寄至[email protected](请勿使用站内信)
对征才讯息有相关提问,请于上班时间电洽089-336-335与陈小姐联系
【其他备注】
希望能招募具独立处理事务能力之律师,于将来发展为长久合作的伙伴
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