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名称】
昭明法律事务所 所长黄秀兰律师
【工作型态】
受雇
【工作内容】
撰写书状 回答客户法律问题 开庭等
【工作地点】
台中市西区法院前街2号
【工作时间】
理论每天 8:30 AM ~~5:30PM 周六周日休假
【薪资范围】
5万以上
【公司福利】劳健保及劳退、不定期员工聚餐
【特别条件】无
【联络人/连络方式】廖助理 [email protected]
04-22242288
【其他备注】
我是目前的受雇,因为要回公职才离开的。
在这边上班的好处之一是有自己的独立办公室
写状写得烦闷时,可以大放音乐、跳舞、自言自语,想以什么方式抒压都行
老板常常不在所内,好处之二。
但书状还是会经老板看过后才出,所以不用担心书状品质。
还有一个我觉得最大的好处之三,就是老板不会管你的穿着
乱穿、裙子穿超短,随便穿,只要有穿衣服就好!!
另外,好处之四,助理能力强,人又超级世界无敌好的~~~
所以,心动不如马上行动吧!!
好大的独立办公室,等您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