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verwGE (拍下人生的沙龙照)
2018-10-22 12:31:19事情是这样
当事人来委任的时候
法官已经定了准备程序期日(刑事)
案子是非强制辩护案件
法官定的那天我冲庭
具状希望法官改期
书记官的说法是法官不改期
当事人要到 律师到不到自己决定
我的想法是
固然不是强制辩护
被告也认罪(重点在于跟对方和解的部分)
但被告既然都委任辩护人了
法官也不可能在不顾被告辩护权的情况下
在该日就改简式结案吧
既然如此
为何不改期再开呢?
作者: yujui (Ray) 2018-10-22 14:38:00
叫当事人请假啊.赌法官不敢拘他.
作者:
Roawen (å˜´ç ²åž‹çš„æ•ˆçŽ‡)
2018-10-22 14:18:00有没有可能被认为都知道冲庭了还要接案XD
为何一定要让你改期…当然大多数都会让改,但的确有些人很不喜欢都要开庭了才状纸进来说要改…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8-10-22 13:49:00公会要你找人代庭阿程序权的保障不代表一定要用同一个律师XD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务所)
2018-10-22 13:44:00这种情形真的变相侵害被告倚赖辩护的权利,公会会理这种事吗?应该要公会去反映
作者:
hc1118 (人˙非)
2018-10-22 12:53:00版上前不久才讨论过改期
一开始受委任就知道冲庭了还接,也不能完全怪法院吧?
叫你的当事人请假也许比较有用,有些庭上对当事人比对律师好很多
作者: diggi 2018-10-22 19:29:00
被告收到通知单后委任信任的律师,没阅卷及冲庭,基于辩护权为何不能请?不给请根本不合理
当事人一进来时若就跟他说你冲庭 可能法官不给请假若还是委任你的话那真是没话说...
我都用当事人的名义具状表示律师当天无法到场请改期。
作者:
Roawen (å˜´ç ²åž‹çš„æ•ˆçŽ‡)
2018-10-22 21:57:00那天如果也已经传被害人了 反正大家就是要迁就大状的时间囉 以辩护人至上的法庭活动 伟哉认罪 非强辩 可改简式的 法官在准备程序传被害人的机会很大 我知道等等有人会嘴被害人不是刑诉当事人XD
作者: diggi 2018-10-22 23:58:00
如有律师时就已定庭期,律师还请假,这不准有其道理。但没律师状况,冲庭还不能请,这我觉得太严格。说好的实质有效辩护呢?还是因为案件简单,可能认罪就该被淡化?这逻辑无法接受。
作者:
nh2238 (狂奔吧!!龙马,飞跃的武士)
2018-10-23 00:53:00为何一定要让你改期…“当事人来委任的时候,法官已经定了准备程序期日(刑事),案子是非强制辩护案件” 大律师您收案的时候就知道冲庭还要接 然后把改期的成本都丢给法院 法院拒绝还要上来发文真的不懂这个道理在哪里 改期要重新寄发通知 怕告诉人还是跑来还得联络庭期取消给改期 原本的庭期也会浪费掉 这些成本您考量到了吗?上上句是“改”庭期是我的话宁愿转介给信任的同业朋友 或是就算受委任也先找好代庭的伙伴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18-10-23 03:02:00建议若未递委任状,由当事人想办法以己名义请假改期较妥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8-10-23 08:33:00被告没律师辩护状态 冲庭XD 那就是司法内部协调啦
法官冲庭才是冲庭。 我上次遇到这种事还多花六千改机票飞回来
大律师赚钱最重要,真的为当事人开庭权益着想怎不请他另寻高就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8-10-23 17:00:00非强辩案没律师本来就能开 就算是强辩案有公设辩护人也能开
哇 这就是我们司法官对于宪法保障诉讼权的态度建议你们司法官自己PTT开一个板不要老窝在法官论坛自己取暖噢对了 忘了说 地检就算是强辩也不给冲庭改期的建议原PO如果当事人可以控制自己
侦查中强辩(精障及原住民)没辩护人不能开,其他就算重罪也可以开,除非声押。
就叫他行使缄默权直到律师莅庭吧!楼上几位司法官真的本位主义到令人惊艳
您的法学程度比较令我惊艳xd不过我们不会因一个人程度惊艳就推演至全体律师xd
作者: yujui (Ray) 2018-10-23 18:34:00
受神的教育当不了神-我只是个鲁蛇。受神的教育当上神-只有我才是名副其实的神。没受神的教育当上神-我比神还神。
看某些司法官的高论,被骂恐龙真的是刚好而已。想当初还妄图帮司法拨乱反正,殊不知有这些猪队友在
作者:
yijoull (yijou)
2018-10-23 21:13:00事实上我觉得搞不好是原po自己没发现冲庭,唏哩呼噜接了案子,要好好看卷时才发现冲庭啦
大家互相尊重,法院是公务部门不是服务业,就我所知大部分院检都通融改期的,这件明明委任前就知道冲庭还要接,接了还怪法院不改期,嗯...
互相尊重+1,法律圈就这样,哪天大家立场互换是很有可能的事。
作者:
jsports1 (此时不抬更待何时?)
2018-10-24 10:57:00我觉得离开庭还有多久也是一个点啦,如果二周内的话不改我觉得很合理,如果超过四周还不给改的话我觉得那是拿鸡毛当令箭
是说小鲁阳明山大学法匠系毕业,但印象中唸书中有看过诉讼权保障受律师扶助之权利,应有实质辩护,所以即便莅庭也不能说就是受到律师的辩护了,何况人没到
作者: bl74040406 (宁) 2018-10-25 00:28:00
比较常遇到地院法官不给改期或是自己订一些独特规矩,例如:北院某法官第一庭就说什么代庭都是领3000来看戏她的案件不准代庭之类的;或是另外遇过第一庭和别案冲庭,即使陈报另案开庭通知也不给改期。反倒是遇过高院法官,言辩后裁定再开,乔庭期就很配合律师的时间
作者:
JYCN (JYCN)
2018-10-25 08:58:00不知道是否有想过突然改期要耗费多少国家成本,还有人民的纳税钱,很多成本是律师一方看不到的别的不说,不知道有没有听过各地院检连邮票钱都快付出不来的笑话,外商抱怨司法文书如此正式为何只用平信寄的笑话,改次期,需要重新制作送达多少司法文书,不讲人工,反正公务员当作功德,但其他的钱都是人民的血汗钱
作者:
jsports1 (此时不抬更待何时?)
2018-10-25 09:34:00邮务费如果是重点的话 了不起改期 邮务费由申请改期的一方负担 我想也没人有意见 其实诉讼这种事 要拿国家成本来一一计较的话 那司法制度本身就是在浪费资源了至于不给改期 找代庭又觉得只是来领3000的 就不用提了
作者:
chihchien (ChihChien)
2018-10-26 02:45:00改期耗费司法成本,是不是也讨论拖庭浪费的时间成本,大家互相尊重,被告又不是刻意找冲庭的律师延滞诉讼,要认真的玩起程序问题,那就真的有得玩了说真的,到底是花费了多少国家资源,还真的满好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