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幸在国内一家颇具规模的公司实习,
日前也由公司内的律师签了指导同意函,
律训所这边也说一开始交的指导同意函没问题,在上市公司实习ok
不过也发现几个问题...
打电话去律训所问得到的回复居然是“你是第一个在上市公司实习的,五个月后交文件的
时候再看看可不可以”
很怕五个月后做白工,希望道长们能给点意见,遇到的问题主要有两个...
1.需交诉状、法律意见书、存证信函影本等:
上市公司是不会对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内部单位间的法律咨询答复也和事务所出具的格
式不同,大概不能走这条路
诉状、存证信函等,我的指导不负责这块,而且文件只有公司名称,这样可以过关吗?
目前想到可能的方案是提供以下文书的影本
1.出具给各部门的法律意见
2.撰拟的公司内规
3.撰拟的教育训练教材
等等,可能落入法律意见的范围吗?
2.互动检核表
检核表上几乎每件事情内部律师都不会碰到,如果全勾否,然后在下面自述做了什么,不
知
道是否可行?
法务部通过新的职前训练规则,公会内部的各个要点、注意事项没有跟着改变,在公司实
习之路堪忧啊QQ
更新:
与主管反应后,已获得审阅契约的机会。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