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田丰联合法律事务所
主持律师 徐承荫
【工作型态】受雇律师
【工作内容】撰写书状、审阅撰拟契约、法律问题研究、开庭等及其他律师交办事项
【工作地点】台中市南区东兴路一段143号
【工作时间】每周星期一~五、08:30 ~17:30。午休1.5小时
【薪资范围】5.5万元(试用期一个月)。
【福 利】依法规投保劳、健保,退休金提拨,不固定聚餐
【特别条件】1.律师高考及格及实习期满。
2.具备一般电脑文书、打字及制作简报的能力。
3.大学以上,法律相关科系。
【连络方式】请将附照片之履历表(个人自传,学经历,工作期许及联络方式等)寄至:[email protected] 联络人: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