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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各检察署的招牌原挂有“法院”二字,司法改革国是会议
去年认为院检应分离,否则民众会混淆两单位间的不同,决议检察机关全衔应去
法院化,法务部今年2月8日先配合更换各检察署的招牌,今(25)日则全面完成
相关文书作业等变更动作,正式与法院“一刀两断”。新北地检署今年2月间举办
更名揭牌仪式,将“台湾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的衔牌将换成“台湾新北地方检
察署”,检察长朱兆民(右五)与襄阅周怀廉(右六)等人均到场见证揭牌。(
资料照。记者陈慰慈摄)
法务部表示,为落实司法改革国是会议“更换检察机关招牌名称,各级检察署的
机关名称不再冠以‘法院’”二字决议,立法院于今年5月8日三读通过增订法院
组织法第114条之2条文,并经总统于同年月23日公布,法务部所属各级检察署今日
正式更名,并完成更名检察机关应配合办理事项,以具体落实司法改革国是会议
结论,创造中立专业检察司法体系新纪元。法务部指出,有关更名后各检察机关
应配合办理事项(相关文书作业、检察书类、资讯作业及对外公文书等),已于
去年修法前函请并汇整各检察机关预估需求、可能产生之问题及其他建议事项意见
,并于本月8日三读修正通过后,邀集部内相关司处及检察机关研拟更名后产生问题
及办理事项,以资因应。法务部强调,检察署更名并不影响检察机关司法属性,
且更可彰显检察机关在司法体系之中立、独立与客观性,将持续努力建立权责相符
、透明公开的检察办案体系,提升检察体系的专业与效能。另于法务部内部网站
设置“去法院名称应办理事项”专区,提供部内各司处及所属各检察机关应办事
项及所遇问题参考,检察官或法务部所属的人员若有疑问,可至内网寻求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