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狠辗律师与妻子夺两命 莽夫一审判死刑
2018-02-26 17:48
杀人罪嫌起诉求处死刑;今下午台南地院判洪嫌死刑。
台南地院表示,这件车祸是律师在台南地院区内第一件遭当事人撞死的惨案。
检方起诉指出,洪当兴(44岁)之前因诉请离婚,台南地院安排在去年7月17日下午于该
院调解,洪妻李怡慧委任律师黄政雄于当日下午偕同出席,开调解庭时,洪当兴不满黄政
雄为李怡慧主张关于子女监护权归属等事项,黄并质疑洪在诉状所述内容与事实不符,因
此心生怨怼。
调解结束后,洪当兴在地院与地检署之间车道驾驶自小货车由北向南行驶,他见黄政雄与
李怡慧2人沿同方向靠左侧并肩步行前往健康路方向走,从2人后方见黄政雄与李怡慧言谈
间手势动作,使他忆起与李怡慧相处时产生的不愉快,及调解时妻子对其说话态度及口气
,让洪更加愤恨盈胸,竟基于杀人犯意、重踩油门加速从后冲撞李怡慧与黄政雄,并从两
人身上辗压过去,黄政雄受肋骨骨折并气血胸,当日送医急救仍伤重不治;李怡慧则因头
颈胸腹部撞挫辗压伤并颈椎、双肋多处骨折、骨盆骨折、气血胸、肝肾撕裂伤并肺叶切除
、肾脏摘除等,延至7月19日不治。洪当兴在开车冲撞倒两人后,有下车拨打电话报警处
理。
检方表示,被告洪当兴与律师黄政雄并不认识,仅因其妻委任参与调解,黄政雄本于律师
职责为李女主张权益,竟遭被告怀恨在心,路途中故意驾车从后猛烈撞击被害2人并予以
辗压,造成两人伤重不治,被告仍执词狡辩是过失所为,其手段凶残、无悔改之意,不尊
重生命之情可见,请法官判处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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