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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党将办公投 提倡律师到场陪证人
【综合报导】台北检调前天带搜索票、传票、拘票等,大动作搜索传唤王炳忠等人,引发法界批评。律师李善植指,检方同时开“三票”搜索是滥权,律师游琦俊称,曾有证人被讯问后,检方依其证词将其转列被告并起诉,但法院认为证人无权抱持缄默,用被告当证人时的证词起诉不适当,全案判无罪。此外新党表示,将发起公投修法让证人未来遭搜索、传唤时,能有律师陪同。
李善植说:“我以前当检察官从不曾三票一起开,顶多搜索票加拘票,或搜索票加传票,侦查权怎可如此被滥用?”李表示,王炳忠是证人无法直接开拘票只能开传票,当证人拒配合时,搜索人员须请检察官再开拘票,“在还不知证人或被告是否传唤不到时,不该先开拘票备用。”
转被告起诉曾有瑕疵
有检察官批,未传唤就开拘票备用,简直拘票当支票用,难保未来连开拘票都要法院核准;但有检察官表示,实务上遇过搜索地在外县市,当事人传唤不到时,搜索人员得回地检署开拘票,过于费时,才由检察事务官带拘票备用,确认当事人拒传唤时,经请示检察官才出示拘票。游琦俊也说,此次搜索行动矛盾,侦查行为明显将王视为被告或嫌疑人,实际又以证人身分传唤,证人无保持缄默权,也不得叫律师到场,检调却准王找律师。游表示,多年前他曾辩护一件《选罢法》案,检方以证人身分传唤多名文宣人员,后来全改列被告,并依他们证词起诉,但法院认定起诉证据
有瑕疵,全判无罪定谳。
“同步搜等不及律师”
新党副主席李胜峰昨批,王炳忠等人被以证人身分搜索传唤,是严酷的司法斗争,过程非常不正义,新党将发起公投,希望未来以证人身分遭搜索、讯问可由律师陪同保障权益。
游琦俊也赞同此说法,认为搜索属侦查一部分,律师应在场保障当事人权益;但有检察官认为,搜索是针对地点、物品保全证据,律师在场会以法律优势干扰搜索,尤其多处同步搜索时,根本无法等律师到场,况且讯问就会让律师到场,并未侵害人权。法务部则称,现行法规应无不妥,但尊重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