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赖伣劭、翁震翔/台北报导
一般人没有法学背景,若是遇到官司诉讼,都会委任律师来帮忙。新北市一名王先生和女
友打亲子扶养的官司,以5万元的价钱委任一名律师,但在开庭前双方就和解了,王先生
认为过程中他只有做法律咨询,以及请律师拟一份协议书,所以要求律师要退回部份委任
费用,但律师却不肯,认为在和解的过程中,有尽到协商的责任,5万元委任费他收得心
安理得。
控诉人王先生:“既然我们不打官司了,钱也是我跟人家借的。”
王先生坐在律师楼里头,想要见上律师一面,但看到的只有助理一位,庭还没开,双方和
解,但终止诉讼后的委任律师费却要不回来。
控诉人王先生:“我这4万块就等于说,她助理当场跟我讲说,当初我有跟她写协议书,
我有去他们办公室写协议书,算是场地租借费和协议书的(费用)部分。”
王先生真的很呕,为了孩子姓氏的过户问题,找了严姓律师打官司,10月30日付了订金1
万元,11月2日再汇4万到律师户头。女友改变念头,私下和王先生和解,王先生想要律师
退款,对方不仅挂电话还避不见面。
控诉人王先生:“你律师一小时1万块咨询费,那妳后来写了这协议书,我在妳那边场地
租借费,还有妳不是律师只是助理,帮我写这协议书,妳跟我收4万块,这我觉得太过了
。”
严律师坚称,王先生和女友在他们的促成下完成协议书,费用收得心安理得,不过第三方
律师另有看法。
律师周武荣:“这案件来说,他只有受到咨询,也只是场地借用,不可能到达5万块这样
高的金额。”
外租场地租借费半小时大约3000元,协议书一份公定价不过5000元,但法院的庭都还开,
严律师就先收了5万元,也不免让王先生质疑,司法正义难道只是律师赚钱的工具。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0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