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龙 不怕骂错只 重大案件 法官姓名全都露
2016年07月31日 04:10 林伟信/台北报导
“恐龙法官”、“乌龙判决”,在法官倾向不判死的心态下,近来几起争议命案判决,
造成民众愤怒及网民批评,但因为判决者尚未公开,民众无法知悉审理法官是谁。为了让
判决“冤有头债有主”,不致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最高法院最近经全体法官决议,在重大
瞩目案件的新闻稿,一律标示承审法官,让法界震撼、民众拍手叫好。
最高法院此次的创举,被认为是改革封闭司法圈的第一步;因为依惯例法院公告的新闻稿
,都以尊重法官个人隐私为由,没有揭露审理的法官姓名,所以只有当事人及律师,或聆
听判决的记者才知道是谁承审该案,最高法院的新措施虽然没有拘束力,但势必让各级法
院仿傚。
法界震撼 人民喊赞
我国法院的组织及架构,一、二审属于事实审,三审是法律审,原本最高法院几乎不开庭
;但4年前最高法院废除保密分案后,为了让审理更加透明化,规定死刑上诉案件及重大
法律争议案,也须如同一、二审召开辩论庭,公开进行审理。
然而最高法院公开审理庭的案件数1年仅有个位数,绝大多数的案件,仍然由法官关起门
来进行评议之后作成判决,再将判决结果公告;也因为没有开庭、公告也没有标注法官的
名字,在判决出炉的第一时间,外界根本不知道该案件是由哪个法官审理。
没拘束力 盼成趋势
这样的状况也造成了许多问题。今年5月,最高法院对孽女蔡京京与其丈夫曾智忠联手弑
母案作出判决,合议庭认为,蔡、曾的犯行不是两公约“最严重的罪行”,故将2人判处
无期徒刑确定,让她们逃过一死,最高法院也随即用新闻稿说明判决理由。
本案花莲高分院更一审将原本被判死刑的曾智忠,以其就读大学时操行良好为由改判无期
徒刑;部分媒体认为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就是跟更一审认定相同,不但用大篇幅的报导痛
骂法官,还错把承审法官当成另一名庭长李伯道。
搞错名字 庭长忍辱
媒体报导后,李伯道庭长被网友肉搜、辱骂,但事实上案件是由黄瑞华法官承审,李伯道
含冤挨骂,吃了闷亏,只能够把委屈吞下去。在最高法院其他法官知道此事之后,决定透
过全体法官议决方式进行改革,让承审法官姓名公告周知,外界要骂,千万别再骂错人了
。
(中国时报)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731000306-26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