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恐龙 不怕骂错只 重大案件 法官姓名全都

楼主: keepwild (牛奶糖)   2016-07-31 19:01:22
恐龙 不怕骂错只 重大案件 法官姓名全都露
2016年07月31日 04:10 林伟信/台北报导
“恐龙法官”、“乌龙判决”,在法官倾向不判死的心态下,近来几起争议命案判决,
造成民众愤怒及网民批评,但因为判决者尚未公开,民众无法知悉审理法官是谁。为了让
判决“冤有头债有主”,不致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最高法院最近经全体法官决议,在重大
瞩目案件的新闻稿,一律标示承审法官,让法界震撼、民众拍手叫好。
最高法院此次的创举,被认为是改革封闭司法圈的第一步;因为依惯例法院公告的新闻稿
,都以尊重法官个人隐私为由,没有揭露审理的法官姓名,所以只有当事人及律师,或聆
听判决的记者才知道是谁承审该案,最高法院的新措施虽然没有拘束力,但势必让各级法
院仿傚。
法界震撼 人民喊赞
我国法院的组织及架构,一、二审属于事实审,三审是法律审,原本最高法院几乎不开庭
;但4年前最高法院废除保密分案后,为了让审理更加透明化,规定死刑上诉案件及重大
法律争议案,也须如同一、二审召开辩论庭,公开进行审理。
然而最高法院公开审理庭的案件数1年仅有个位数,绝大多数的案件,仍然由法官关起门
来进行评议之后作成判决,再将判决结果公告;也因为没有开庭、公告也没有标注法官的
名字,在判决出炉的第一时间,外界根本不知道该案件是由哪个法官审理。
没拘束力 盼成趋势
这样的状况也造成了许多问题。今年5月,最高法院对孽女蔡京京与其丈夫曾智忠联手弑
母案作出判决,合议庭认为,蔡、曾的犯行不是两公约“最严重的罪行”,故将2人判处
无期徒刑确定,让她们逃过一死,最高法院也随即用新闻稿说明判决理由。
本案花莲高分院更一审将原本被判死刑的曾智忠,以其就读大学时操行良好为由改判无期
徒刑;部分媒体认为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就是跟更一审认定相同,不但用大篇幅的报导痛
骂法官,还错把承审法官当成另一名庭长李伯道。
搞错名字 庭长忍辱
媒体报导后,李伯道庭长被网友肉搜、辱骂,但事实上案件是由黄瑞华法官承审,李伯道
含冤挨骂,吃了闷亏,只能够把委屈吞下去。在最高法院其他法官知道此事之后,决定透
过全体法官议决方式进行改革,让承审法官姓名公告周知,外界要骂,千万别再骂错人了

(中国时报)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731000306-260106
作者: watermom5566 (我是水母)   2016-07-31 23:07:00
。。。。。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8-01 01:31:00
这标题.........= =
作者: Luftwaffe (德意志帝国空军)   2016-08-01 10:36:00
说的好像法官全是恐龙.......
作者: amateratha (保險的小朱)   2016-08-01 15:24:00
不是全部,但是比例比一般人想像的高非常多....
作者: Roawen (嘴砲型的效率)   2016-08-01 15:29:00
那看起来楼上所谓的恐龙 大概就是判不到你要的结果 就可称为恐龙吧 比例比一般人想像得高咧
作者: xiouming (..)   2016-08-02 12:26:00
判决标注受命比较实在,不然陪席很倒楣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6-08-02 12:29:00
除了审判长的案件 不就都判决名字最后一个?
作者: nengneng (nengneng)   2016-08-02 16:04:00
楼上,最高法院过往不是这样的排序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6-08-02 16:33:00
对阿 但已经是一阵子了~现在看都知道啦~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6-08-08 09:56:00
应该说民众根本不管也不知道谁是受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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