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名称】
某科技业公司
【工作型态】
受雇
【工作内容】
投资并购、公司法业务、英文契约审阅
【工作地点】
台北
【薪资范围】
年薪110万-120万
【特别条件】
1.实习结束,或工作1-3年后想转in house者
2.英文优异(能进行contract drafting)
3.曾接触过投资并购或大宗公司法业务
(M&A, DD, Joint Venture,IPO)
4.具律师资格者优先
【联络人/连络方式】
[email protected]/*
他要求的条件和给的薪资,比很多事务所有诚意多了吧~~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6-07-01 13:57:00不过事务所不会要求你英文优异阿XDDD
作者:
lemonbee (sisley)
2016-07-01 19:02:00这年薪真的不吸引人......
蛮多事务所要求语文的阿 但不知哪时会愿意给年薪120
要求语文和能力处理M&A, DD, Joint Venture,IPO应该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精通英文也不代表有能力审英文约l大思虑可能不是那么周延如果这薪资吸引人我相信板上在法律服务业打滚多年的不在少数 电邮信箱邮件应该满满
我想说他第一行只要求实习结束 XDDD不过deann既然是说英文优异 我回答要求语文有什么问题吗~??因为如果执业年资真的如他所要求的不高 一些处理非讼的同学,目前待遇并非全部比这个高阿~~但我也承认我不是挺了解in house现在价码~
作者:
nvlsvee (nvlsvee)
2016-07-01 21:41:00有机会也想碰并购
作者: Shinier (态度决定胜负) 2016-07-07 17:07:00
无经验inhouse给这样算蛮有诚意了 科技业法务除非爬到部长级 不然薪资也不见得有多吓人
作者: candyho (Candy) 2016-07-12 20:15:00
符合文中条件另有纽约或加州牌的, 可以给到150, 请私信我,谢谢无台湾律师资格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