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跑去立法院听律师法的修法公听会,虽然讨论提纲很多,但焦点都在“单
一入会全国执业”的议题上。首先请学者发言,大多支持,但我怎么有时候会觉得
文不对题,一定是我资质驽钝的关系。然后各公会轮流发言,一下子就变成北律
vs.全联会及其他律师公会的对立,大家其实都清楚就是钱的问题,小公会不断强
调单一入会事实上就是使其收入锐减无以为继,北律则强调倾听律师的声音以及
当事人诉讼权益与律师执业自由的保障。
后来有提及其实采主兼区制并调降兼区月费及二次入会费,即可解决此问题,
而法务部代表则报告称行政院退回草案要求的是需先让各公会财务透明,并以此
为基础评估各地入会费的金额,听起来反而有种最可行的感觉。
最后主席表示因为律师法还有很多议题待一并修正,故承诺不会单就单一入会全
国执业此部分提出修法,听到这里我就先闪人了(全联会及其他公会win)。
我把公听会上发放的资料上传到:https://goo.gl/T0ns7g
有兴趣的道长请自己下载参阅。
ps:1、李念祖教授另提及应修律师法第12条,将律师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从法务部
改为司法院,这点我也举双手赞成,本来在律师自治的前提下,就不应该有
什么主管机关的存在,就算法制上一定要有,让控方监督辩方也是无理至极
的事情。
2、昨天通过的没收新制,预计将于明年1月1日在一级法院成立专庭,今后
就由专庭处理没收、搜索票、监听票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