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afan (86866)
2016-05-18 22:30:09今天也遇到了跟这篇类似的问题,在版上爬文看到了这篇,
因此想借此篇来询问一下。
在分割遗产的状况,虽说要全体作为原被告,
是否有明确要求要由何人为原告何人为被告呢?
如果就像L大本篇所举的例子,应该追加为原告的人追加为被告会不适格,
那若继承人之一(例如是A)侵占其他继承人(例如是BC)的遗产权利(例如金钱)时,
如果B对A提起分割遗产之诉讼,
其他继承人C就一定要追加为原告而不能追加为被告吗?
若追加C为被告,就会变成当事人不适格而不合法的情形吗?
: ※ 引述《LaVieDe (LaVieDe)》之铭言:
: 问题来了,法院居然将当事人追加摆错边(遗产问题),导致原本应该是追加原告,结果
: 居然要求追加成被告,虽然觉得怪,但是法院要求,只能照办XDDD。
:
: 更惨的是,结果开庭时,法官笑嘻嘻,从调查证据当庭转变成言词辩论,是的,只开一庭就结束,以当事人不适格等问题判决原告败诉。(没阐明也没给补救机会)
:
: 案子进入二审,问了不少人都没遇过,不知道各位有遇过这么怪的状况吗?应该如何补救
: 是好?(似乎受命法官也没看过这种囧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