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8 13:11ꀊ
台北一名庄姓女律师6年前与余姓保镳通奸,被判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确定,当时
菲佣作证曾目睹2人在家中裸体嘿咻,庄女否认奸情,还反控菲佣偷窃珠宝及现金,后因
保镖和庄女闹翻,证称庄女曾扬言诬陷菲佣让她被驱逐出境,检方依诬告罪将庄女起诉,
台北地院今再判庄女6月徒刑。
庄女(50岁)是台北市一家律师事务所主持律师,2002年间与李姓男子结婚,育有3子女
,2010年因帮余姓男子(40岁)打恐吓官司,2人竟爆发婚外情,庄女还瞒着丈夫雇用余
男当保镳兼司机。
2010年8月庄女与丈夫分居,隔年9月离婚,但庄女与余男通奸一事迟迟没有曝光,直到20
11年10月庄女因故与余男闹翻,还控告余男恐吓等罪,结果引发余男不满,2011年底写信
给庄女前夫,供出他与庄女的奸情,庄夫怒告通奸,日前法院判庄女、余男各4月徒刑定
谳。
法院审理通奸案期间,余男供出曾在庄女位于台北市安和路的住家房间嘿咻,法官传唤菲
佣出庭作证,菲佣证称,她负责照顾庄女的1岁小孩,2010年底有一天晚上庄女带余男回
家,看完电视后2人一起进房,她看到小孩想推庄女的房门,便上前阻止,抱起小孩时,
刚好撞见庄女和余男全裸躺在床上性交。
庄女否认通奸,坚称菲佣证词不实,还控告菲佣偷窃,菲佣则反控庄女诬告。
检方查出,2010年底庄女与丈夫分居期间,和余男在家中房间嘿咻被菲佣撞见,担心影响
协议离婚结果,隔年6月要菲佣签下“自愿不续约声明书”,还帮菲佣代购7月飞往马尼拉
的机票,不料菲佣反悔想续留台湾。
庄女为让菲佣遭驱逐出境,竟到派出所报案诬指菲佣偷走珠宝及现金3万元,但菲佣否认
,检方也查无证据证明菲佣偷窃,最后将菲佣不起诉处分,庄女再议仍遭驳回,期间自爆
通奸后逃亡的余男正好被通缉到案,他证称:“庄女曾告诉我,要诬陷菲佣。”检方因此
依诬告罪将庄女起诉。
庄女辩称确实怀疑菲佣偷走她的财物,没有诬告之意,但台北地院根据余男等人证述,认
定庄女为了让菲佣离境,企图动用国家公权力让菲佣被刑事追诉,耗费司法资源,今依诬
告罪判庄女6个月徒刑。仍可上诉。(张钦/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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