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法感情上知道什么是诱导
但实际操作上 都不太明确
大概都是比较犀利的检察官有异议的时候
也是犀利的法官才会说明 你问错的什么 要不要修正怎样的
不够犀利的检察官 法官
其实有时候模糊地带也不太懂
后来我看到一个高院合议庭审判长 跟一个老律师
高院法官很明确的说 主诘问 只要有出现 "是否" 或类似问句 都是禁止诱导的范围了
结果老律师一直被洗脸 洗到都不知道该怎么问了
法官还一直不断说 请尊重诘问规则 修正问题
我找了一下 看了刘幸义的文章
他介绍诱导 大意是说 一个问句中 隐含两个以上的事实
所以应该是问句本身组成结构的问题
为什么高院法官很确定的说 只要是 "是否" 的问句 都不能使用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