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不起诉遂签结…检察官恐遭惩处

楼主: iwillfight (gogo)   2014-10-03 08:55:29
【联合报╱记者白锡铿/台中报导】
2014.10.03 02:45 am
台中地检署检察官柯学航侦查黄男的告诉案,认定与先前提告属同一事实而迳行签结,经
民间司改会移检察官评鉴委员会审议,检评会认定柯确有疏失,日前决议建议法务部检察
官人事审议委员会对柯惩处警告。
检察官柯学航获悉此事后,昨表示尊重检察官评鉴委员会的决议,但他强调本案经详细调
查,认该案黄男控告陈男,经彰化地检署于前案中详尽调查,而为不起诉处分确定,又无
新事实,遂予以签结处分,柯认为这是“个案的判断”,将向人事审议委员会陈述。
【2014/10/03 联合报】@ http://udn.com/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4-10-03 09:31:00
侦字案就一定要决定起不起诉 他字案就可以签结 这是内规吗?
作者: volkov (官腔翻译社)   2014-10-20 21:22:00
没事签什么结?才警告,真是轻松
作者: JackeyChen (一定要配温开水)   2014-10-21 22:08:00
法律见解的问题也可以送评鉴 科科 大法官很久以前就解释过了 不起诉处分确定后再提告 就不该再用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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