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记者白锡铿/台中报导】
2014.10.03 02:45 am
台中地检署检察官柯学航侦查黄男的告诉案,认定与先前提告属同一事实而迳行签结,经
民间司改会移检察官评鉴委员会审议,检评会认定柯确有疏失,日前决议建议法务部检察
官人事审议委员会对柯惩处警告。
检察官柯学航获悉此事后,昨表示尊重检察官评鉴委员会的决议,但他强调本案经详细调
查,认该案黄男控告陈男,经彰化地检署于前案中详尽调查,而为不起诉处分确定,又无
新事实,遂予以签结处分,柯认为这是“个案的判断”,将向人事审议委员会陈述。
【2014/10/03 联合报】@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