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债务人异议之诉 我犯了什么错

楼主: airangel0217 (诩滴滴)   2014-04-27 00:12:58
我的当事人是债务人,被资产管理公司强制执行
我看到当事人给我的债权凭证上写着‘给付票款强制执行’
这家资产公司是102年标买此笔不良债权
而上一次执行是93年间
我马上想到提债务人异议之诉,主张时效抗辩
于是乎,我先向执行处声请阅卷
我看到历次换发之债权凭证皆载明‘给付票款强制执行’
连此次书记官的卷皮也写着给付票款
我给当事人的建议是:供担保停止执行,依强制执行法第18条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
全案进入诉讼程序.....
本案最初的债权其实是银行金钱借贷契约,因为我的当事人压根不知道
十年前当保人时签了什么东西,我依据向执行处阅卷资料
(债证写着给付票款强制执行)主张本案
时效为5年,时效抗辩,资产公司则主张应为15年时效
嗣法院依职权函调当初的执行名义(支付命令)
开庭时阐明本案时效应为15年.........
当事人开庭后转告诉我(我只代为撰状),我听了快昏倒了.......
这下怎么办......
虽然我已声请下礼拜请当事人去阅卷回来给我看
一直深感不解:这不是给付票款强制执行吗?
怎当初是依契约请求?
跪求各位前辈指导我该如何逆转胜?
(虽然还是可以主张时效抗辩,至少减少几年利息钱,但我当初是告诉当事人
本案可能一毛钱都不用还阿................)
作者: pnLin (我脑袋的转速好慢喔)   2014-04-27 00:32:00
唉。这时候再改有点难恢复信赖关系,有时候当事人话不能全信,要看到东西。而且就算有if或but,当事人有时候也会没听进
作者: greenteas (踌躇)   2014-04-27 03:55:00
应该要具体看到执行名义性质再提出分析较好...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4-04-27 10:23:00
可能是支付命令声请状出了问题...
作者: taro (芋头)   2014-04-27 11:01:00
法院卷皮的案由跟支命请求权基础常未尽相符
作者: APUDOOR (APUDOOR)   2014-04-27 12:16:00
你没有阅卷就给当事人建议阿 我认为造成当事人很大的损失也算是没有尽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不用想逆转胜啦 想怎么撇清责任但重点要先看你下周阅卷内容再说吧
作者: Royalwarrior (小桂子是个人才!!!)   2014-04-27 13:56:00
有可能有签本票,而支付命令和本票裁定当初同时进行或是用支付命令执行,而支付命令中把本票当债权原本法院卷封面就用给付票款了,你也没什么责任,毕竟你也是依当事人提供的资料判断,没委任而没阅卷得知真执行名义,但有阅卷就应该知道执行名义为何。要逆转胜很难,因为对方有支付命令确定的话,就…。
作者: ixixet (= =)   2014-04-27 15:08:00
就是“可能”和“假设”要多用点,没确定前,都不要接案。尤其这种代撰的,更要小心。上次才为类似案件,推掉异议的代撰。毕竟要他阅全卷再来,阅卷却自作主张地跳印,缺东少西的,又只拿零散的保人约影本,怎办?才不要替他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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