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给台北律师公会之公开信

楼主: aztan   2014-03-26 12:12:06
各位道长好
基于律师法第1条规定“律师以保障人权、实现社会正义及促进民主法治为使命”。
我与学长林育丞律师,共同撰拟了以下声明,想邀请大家以email或任何方式,向您所
属的律师公会发声,表达会员的声音,促成各公会关心此议题。又,以下声明"没有"
著作权,欢迎各位道长增删、斧正后自行发出。
林慈政律师敬上
注1:本起事件有时效性,故敬邀各位道长以“最快速度”发信发声
注2:现场被架离的是陈彦君律师
注3:警察拒绝律师执行职务,可参照“【独家】那一夜,美女律师肉身挡警棍 
法袍沾血”报导




103年3月18日学运除见证学生维护民主法治热情之外,更见证了政府自大颟顸甚至暴
力一面,政府驱使警察于103年3月24日以暴力方式驱离占领行政院内之学生,致发生
流血事件。警方于驱离过程当中,百般阻挠义务律师团对当事人之会面接见权利,除
有以言语恫吓律师构成妨碍公务外,更有以强制方式拖行架离身穿律师袍之律师,警
方作法显然已构成对律师行使法定权利之侵害,是本人恳请公会针对324之暴力事件,
发表声明如下,并以公会名义呼吁政府正面回应学生诉求,偕同学生及公民团体共同
商讨解决眼前的困局。
本公会对于近日政府指派镇暴警察于行政院驱离学生所延生争议发表如下声明:
一、宪法保障人民表达意见之自由,政府以粗暴方式驱离学生,严重违反比例原则
针对【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所延生争议,造成社会动荡,部分学生以占领行政院
方式向政府表达其诉求,是行使宪法所保障之言论自由,政府应予以最大限度之保障
。然而,由大众媒体或公民所拍摄到的画面中,可以见到部分警察持警棍、盾牌攻击
手无寸铁、静坐的学生,此不仅已逾越执法之必要性,严重违反比例原则,更严重伤
害民主法治。政府高层决策人员未能尊重学生表达意见之自由,致令第一线警察与学
生发生非必要之流血冲突,应负最大之责任。
二、政府不当阻挠律师依法执行职务,严重伤害民主法治,应予谴责
现代民主法国家之刑事被告,均有诉讼权及律师依赖权,可以选任律师到场为其实质
辩护,此不仅为我国宪法所保障,并得以确保国家之作为均符合正当法律程序。惟于
上述驱离学生所延生争议中,部分律师抵达现场后,于前往当事人所在处所之途中遭
警察隔离在外,虽经律师向警察表明律师身分,仍遭警察拒绝入场;甚者,有部分律
师更遭警察强行架离现场,政府如此作为已不当阻挠律师依法执行职务,严重伤害民
主法治,本公会于此表达最沉重的抗议,并呼吁政府应正视人民之诉讼权及律师依赖
权。
三、呼吁政府应尽速邀集学生及公民团体,共同商讨解决眼前的困局,让台湾的民主
再生。
※ 引述《aztan ()》之铭言:
: 给台北律师公会之公开信
: 收件者:台北律师公会 (tbax@ms17.hinet.net)
: 我是台北律师公会会员林慈政律师。
: 基于律师法第1条规定“律师以保障人权、实现社会正义及促进民主法治为使命”。
: 有关立法院、行政院正在发生的事情,媒体盛传政府既将对学生使用武力,我要求台
: 北律师公会应马上加入反黑箱服贸民主阵线等NGO之声明,对政府进行以下呼吁:
: 一、不要使用国家暴力血腥镇压,不要发布紧急命令,不要动用军队。马总统已失去
:   统治正当性,使用手上仅存的国家暴力,并不能解决宪政危机。
: 二、朝野邀集公民社会,共同商讨解决眼前的困局,让台湾的民主再生。
: 声明网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323/365673/
: 林慈政律师
作者: chien0128 (景美溪)   2014-03-26 17:30:00
作者: akiehls (progress)   2014-03-26 20:06:00
已寄
作者: VVax (超黑心事务所)   2014-03-27 00:17:00
已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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