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我的情况简略说明如下:
1. 今年三月初发生交通事故,
有现场向警察报案做笔录,拿到报案联单、现场图、初判表
2. 从三月至五月底对造完全拒绝讨论和解,
因此我告知对方 5/31 之前不谈和解我要提起过失伤害刑附民告诉以维护我的权益
3. 5/29 对方传短信说已提起调解,希望我暂缓提起告诉
问题:
1. 请问我如何能够确认对方真的有提起调解而不是唬烂我?
2. 过失伤害有六个月追诉期,
假设对方确实已提起调解,来得及在八月底前走完调解程序吗?
事故始末与相关参考资料
https://www.pttdata.com/ResponesPage.php?u=/bbs/biker/M.1551942295.A.137.html
https://www.pttdata.com/ResponesPage.php?u=/bbs/biker/M.1559032956.A.8D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