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laptic/aloness的判决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3-11-04 08:52:39
致组务、申诉,谨此简略回应如下:
一、在此还原当事人发表车祸图后一小时内的推文:
推 YU1225 : 大声喊出来 https://i.imgur.com/T98sYmO.jpg10/24 16:18
→ YU1225 : 今天不喊 没人会救你! 10/24 16:18
推 YU1225 : 宜兰新澳隧道内连环车祸 人被压在车底喊“救命”10/24 16:22
推 YU1225 : 注意前后预防性保持反应 就很安全了 10/24 16:25
→ YU1225 : 我开车几十年 都没发生碰撞车祸…只有被逼车过QQ10/24 16:26
推 YU1225 : 蜘蛛网用你的嘴用力吹 就会飞走了10/24 16:43
推 YU1225 : 不要脑补一大堆 不忍..10/24 16:53
→ YU1225 : 奇葩脑 不予置评..10/24 16:54
→ YU1225 : 谁在开玩笑…我看是被带风向吧-.-10/24 16:55
→ YU1225 : 实话实说 !有没有? 10/24 16:56
推 YU1225 : 吵架大行情!嘻嘻 10/24 17:00
→ YU1225 : 无聊 懒得543XD 10/24 17:01
→ YU1225 : 什么图我要看!嘻嘻 10/24 17:01
推 YU1225 : 给我去永桶 图呢!! 10/24 17:05
→ YU1225 : 可以+1 10/24 17:06
→ YU1225 : 别再讨论他了 越讨论他越开心! 10/24 17:06
→ YU1225 : 大声骂出来! 10/24 17:07
→ YU1225 : 气炸啦!玩股票最重要要有平常心~ 10/24 17:07
→ YU1225 : 为何不能贴 搞笑是不是-.- 10/24 17:07
→ YU1225 : 不爽你去黑单啊….无聊的酸民 10/24 17:08
→ YU1225 : 别看我讲什么 黑单不就好~一直吵有意义吗 10/24 17:08
→ YU1225 : 消费 笑死 这样叫消费 那记者不就发大财 10/24 17:09
→ YU1225 : 是有没有出过社会啊…小朋友逻辑 10/24 17:09
→ YU1225 : 懒得回应-.-…买晚餐去 10/24 17:09
二、就当事人的发言来说:
1.在aloness 板主于检举案受理阶段,针对申诉人的行为提出质问时,申诉人却在持
续针对推文内容为强辩,未正面回答其疑问,因此认定申诉人违规属实。而且申诉
人还说“笑笑回应”,加上明确知悉图片来源,板主判定该使用者显然不尊重死伤
者,为不当之举。
2.单纯张贴图片本身,板主不会认定违规(采自由心证论断);然而申诉人后续的文
字叙述,板主认为是在引战看板使用者,这部分已经毋庸置疑。申诉人辩称“言论
自由”等语,确实视板规为无物,未按“闹板”违规、仅用“累犯”加重处分已经
算是轻判了。
三、其余内容同在板上公开回复之文字(注一),在此不一一赘述。
以上说明。
注一:#1bFTPLCF (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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