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板主也说没有必要不再对本案做回复,那我就对我这几天的申诉做个总结,方便群组长的判罚。
针对板规部分:
1.违反板规4-6-2,需要满足三个要素。若仅仅只是针对我的评论/心得进行评判,不对我的评论/心得做各种解读或延伸,那应该是三个要素均不满足。
2.申诉的贴文是我在stock板贴出的第一篇贴文,退一步讲,即使是我违规,按照板规中处分累进原则,第一次违规也不应该判罚这么重。
3.还是退一步讲,我贴出的文章属于新闻分类,title也是以新闻标识,即使认定违规理应先按照板规中新闻的相关规范执行。相关板规我已经贴在下面:
1-2-5.新闻如有以下情势,板主视状况以板规4-2-5砍文处份或4-6政治文规范处份。
1. 新闻内容与经济或股票无直接关系。
2. 心得内容与经济或股票无直接关系。
1-2-8.若新闻来源为特定意识型态媒体,板主得以自由心证判定内容与心得是否适当,
违反之新闻以板规4-1处份。
我认为无论是我的正文还是心得/评论,内容都与股票有直接关系,故不应该按4-6政治文规范处罚。
按照板规1-2-8之规定,若是板主认定我心得不恰当,那也应该是按板规4-1处分,况且板规4-0中有提及:4-1至4-10规范之处份为初犯之裁量标准,这更加契合我的实际情况。
4.板主在回复给我的信件中提及:
首po即初犯,板主更有理由可以合理怀疑你是来闹板的
(特地跑到一个平常不发文的看板发文)
请注意板主的用词,板主原话是合理怀疑我是来闹板的,而非认定我是来闹板的。闹板的判定在板规中没有明确说明,基本上都是板主自主判断。怀疑≠认定,不能因为我怀疑某人杀人,就可以判决此人死罪。闹板是很严重的行为,它的判定也应该非常严格。若板主认定我闹板,那就应该拿出非常清晰明了的证据,证明我的闹板行为已经影响到看板的正常运行。但是实际上,针对我的心得/评论的讨论,也只是局限在贴文下面的评论区,并未波及看板的秩序或看板中的其他贴文,以闹板为由处罚我,显然不合理。而且,板规中也没有首po即初犯应当加重处罚的规定。
针对板主判罚公正性的部分:
1.我在前几日有检举一篇贴文(详情请见证10),该贴文在内容上数次提及带有侮辱性质的名词,这些名词都与政治议题有关,而且此人有着明显的传达个人政治意识形态的行为,被我检举后板主只判定违反板规4-6-1。在我看来此人的违规行为比我明显太多,性质也比我更恶劣,但板主对他的判罚比我还轻,我认为板主判罚不公正。
2.9月8日我有在组务板贴文,仿造板主的审判逻辑对板主自己的违规行为进行判罚。我的目的并不是真的要审判或检举板主,我只是想要通过这个例子来说明,板主的审判逻辑不正确,板主的判罚也不公正。
我认为,作为板主,审案的依据应当是原文。既然板主认定我的心得/评论违规,那就只能以我的心得/评论本身作为依据来判罚,而不能站在个人角度对我的心得/评论做出各种解读或延伸之后,再以这些解读的结果对我进行判罚。否则,就如同我贴在组务板的贴文
那样,结论是经过我的解读后板主的推文违反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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