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连署新增LAW板板主

楼主: samallan (闪云)   2021-07-02 13:37:36
一、申请原因
1.看板《LAW》(下称本看板)长期未有板主,虽板友多能自律,
 仍有部分人士未能自爱,违规或无讨论实益之情况无人处理。
2.促进本看板回归学术性质。
二、连署资格
1.帐号资格
《ID暱称》samallan (闪云) 《经济状况》普通
《登入次数》4645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988 篇 (退:0)
2.过去站内任职纪录
(本群组内无任职纪录)
高雄《Kaohsiung》 2011.11.30 ~ 2012.04.19
3.板面发文纪录(查询时间为提出申请时)
【征求中】 [法律] LAW板 系列《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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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标 题 人气:3
1 4 8/04 samallan R: [问题] 请教关于意思表示错误熟知的人
2 3 8/10 samallan R: [请益] 劳动契约与工作规则
3 3 8/10 samallan R: [刑事] 提告伤害罪
4 3 8/16 samallan R: [问题] 关于民法债务不履行的问题
5 1 1/31 samallan R: [问题] 恐吓及公然侮辱的民事诉讼
6 2 2/12 samallan R: [问题] 日记算是妨碍书信秘密罪中的文书吗?
7 6/12 samallan □ [板务] 请新任板主撤回对H及U的公告
8 6/20 samallan R: [请益] 被占地盖违建遭行政裁罚
9 7/30 samallan R: [问题] 中间人卷款,车商私自将车过回名下
10 2 7/31 samallan R: [问题] 安养中心在家属不同意下仍插入鼻胃管
11 9 3/27 samallan R: [见解]驾照在台湾根本塑胶保障
三、政见
1.看板回归学术讨论
 PTT使用人数虽持续下探,但同时许多目前仍持续使用者多在社会上有一定
阅历,而法律作为理论与实务有极强连结的学门,不论是回头探究学说的可行
性,抑或是议论实务作法如何在各种权利义务间做出取舍,这样的一群使用者
恰恰是最适合,也是本板最强大的基础。而与PttLifeLaw生活法律板偏重生活
上法律问题的厘清或提供处理方向,或是Lawyer律师板作为律师间彼此交流的
空间,本板讨论时所持的论点应该兼有学术、学说层面的基础或背景,以与另
两板有所区别。若得荣任,拟以三年为期,透过“三年宣导、两年奖励、一年
限制”的方式,引导板面讨论方向以及发文风气。
2.领回本板发文P币奖励
 “付出者应予回报”,既要带动本板讨论风气,让发文权益正常化是第一要
件,尚且不论P币在现实中有一定兑现行情,后续奖励活动亦拟透过向站方申
请优质讨论文选拔方式办理,当参与讨论者因积极参与而得到额外回报时,有
发文时的P币作为参照值,在情感上对于优文选拔的奖励性可更为凸显。
3.阻绝无意义讨论或回应
 PTT作为我国学术网络既有最大电子布告栏,又依各种看板取向有不同群组
分类,本板既为国家研究院下看板,即应着重于学术层面,或广义上对于个人
将来对相类似问题的处理与见解有所助益与梳理。然而现行板面上有部分人士
长期滥用板面,或以难容于现行法令之空想境况提问,或以无关于法律学术层
面之言语回应,殊难苟同上开言论于本板之适当性。秉持前述宣导→奖励→限
制的看板运作方针,逐步加严板规于此事上的规范。
4.合理尊重思想自由
 法律界常有如此说法:“如果那里有两个学法律的人,那里可能就有三种不
同见解。”撇开讨论双方立场如何,但凡合于逻辑推演或有学说、论文支持,
即不应以人废言,而应针对双方立论不同之处,或攻之或辅之。则不论双方最
终是否有一定见,至少对讨论双方均能更进一步检视自身想法、观念,从而达
到提升自我。故若得荣任,板规将以最高标准严格限制人身攻击,但对于文章
其余内容,凡非违反站规或群组组规,原则上均不限制。又为避免使用者对站
规及群组组规不熟稔,以及符合站规对看板违规事项处分行为的限制,仍拟在
三个月内整理出一板规,并随着看板运作逐步调整。
基于前次板主任职经验,以及在本板三年来的体验
祈能以一点棉薄力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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