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Stock版主判决水桶十年不符合违规事实

楼主: eyespot (追求内心的自在)   2019-04-09 20:47:46
小组长您好,
若按申诉人cofepupu之申诉文#1Sfv3SgU (Law-Service)所述,
本案争点系cofepupu认为“格非”为某一公众作家,非指特定板友,
故并未公开特定板友之个资。然比对前后推文:
嘘 cofepupu: 格非 做人要乖 不要当检举仔喔 04/04 16:30
嘘 cofepupu: 大概只有格非吃饱太闲才会当检举仔乱检举人陷害人而已吧 04/04 17:03
cofepupu之推文内容显然不是指该公众作家,而是指某板友。
又根据cofepupu寄给本人之申诉信:
“他自己在PTT上公开的资料
https://www.pttweb.cc/bbs/FJU-LAW2010/M.1281892691.A.363
我叫他不行喔?
难道我知道他是谁 我叫他名字也不行?
我也没直接讲y1896547=李格非阿 我只是指名叫他不要再乱检举
让他自己心里有数而已”
显然cofepupu由Stock以外之其他看板,得知y1896547的个资,
在未得到y1896547之同意下,将其公布于Stock板,因此本人判定
cofepupu违反PTT站规第一章第六条,加上cofepupu于一年内屡次
违反板规,适用板规4-0,予以水桶10年,本人认为并无不妥。
股板板主 eyespot
※ 引述《IanLi (IanLi)》之铭言:
: 请 Stock板主 eyespot于72小时内至组务板 Law-Service说明
: 补充本案判决理由或答辩。
: 注意:涉及个资部分请去识别化勿公开张贴。
: 本文同步转发至 eyespot板主信箱内。
: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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