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股板板主怠于执行板务

楼主: IanLi (IanLi)   2019-03-12 20:23:00
请申诉方与被申诉方进行最后的补充与说明,期限为本文发布
后于48小时内,期限到后小组依两造所陈的证据与答辩内容,
经由可验证性确认、板规与群组规的检视、小组与群组相关判
例的参照,进行最后的判定与决议,逾期不受理因未及补充与
提示,作为拒绝小组判定的理由,请双方把握补充的时间限制

本文同步转发至 eyespot板主与板友y1896547板友信箱内。
回复或说明请推文回文,证据转录至本组务板,若转录文有修
改过将影响证据力,请注意。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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