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本人无“发文人身攻击违反板规4-5-1”

楼主: IanLi (IanLi)   2016-08-07 17:23:52
※ 引述《erotic (这个ID用很久了)》之铭言:
: “还等你上车哦? 当其他人无脑?” 这句话哪里符合版规4-5-1?
: 本人申注意见如下:
: 文章下方之留言,不限定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才能阅览,
: 在本人留言中,如何认定"你"这个字系针对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
: 其次,“当其他人无脑?”这个疑问句怎会是对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进行
: 言侮辱、挑衅、威胁、谩骂、歧视?
: 明明是疑问句,裁判者却当作肯定句,
: 而且“其他人”并非版规4-5-1中的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
: 这句话也未够成“言词侮辱、挑衅、威胁、谩骂、歧视”,
: 综上所述,皆未符合版规4-5-1之构成要件。
: 以上申诉意见,请Stock版主、法律财经组小组长处理,
: 如未能获得满意答复,
: 本人后续将征询法律版网友之意见,
: 并继续往上申诉。
: ==========================================================================
就本判决说明如下:
板规原文
4-5.文章中或推文引战、脏话、不雅用词、人身攻击等、重复类似论述者,
水桶一周。
4-5-1.引战、人身攻击:
对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进行言词侮辱、挑衅、威胁、谩骂、歧视者。
引用原文如下
→ erotic : 哪来这么多分析师啊? 有拿到台湾的分析师执照吗?08/06 20:36
→ s210621 : 如果再一次到200这么低,就是最后上车机会了 08/06 20:50
→ erotic : 还等你上车哦? 当其他人无脑? 08/06 20:52
就原文前后推文所见,你可带入特定人,并非非特定人,符合4-5-1所规范。
退一步言之, "其他人" 为看见该推文者为特定族群,因此符合4-5-1所规范。
又再退一步之,无脑为歧视用语,尚受4-5-1上级条款4-5所规范之。
再查Stock板上已有水桶一周处分纪录,依板规 4累进为水桶一个月。
4.违规与处份规范
说明:本板处份采累进制,不同违规项目其处份仍会累进,且采一文一罚,
因此板友务必尊守板规;而有处份纪录者,与公告后或出桶后 (取较
长者) 一年内未有其他警告以上处份,视为表现良好纪录归零。
◎处份累进原则为:砍文、警告、水桶一周、一个月+退文、十年+退文。
文章代码(AID): #1Mli7B8V
2/13 Sirius1812 □ [公告] erotic 违反板规4-5-1 水桶一周
因此判决未违反量刑原则。
综合上述各点申诉无所根据,自相矛盾之。
以上答复贵组Sanji小组长
Stock板板主 IanLi 201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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