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国家研究院语言研究院新增板主办法

楼主: zhibb (ZHI)   2021-10-07 21:40:56
国家研究院语言研究院新增板主办法
一、基本原则
1. 若该板有板主,须由现任板主于小组组务板提出申请,并经所有板主同意。
2. 若该板无板主,请至 AboutNew 连署后于组务板申请,或由小组长办理遴选。
3. 申请者须依相关程序进行申请,否则小组长得不受理。
4. 新增之板主实习期间为 1 个月,期满后由小组长评估是否正式成为板主。
二、连署板主
1. 发起连署资格(皆须符合)
(1) 通过本站的身份认证,上站次数达 180 次,发表文章数达 50 篇。
(2) 具备该看板讨论主旨之相关背景。
(3) 发起连署前,于该看板所发表之文章达 2 篇以上。
(4) 同一时间仅能申请一个看板之板主连署。
(5) 连署发起人需同时为板主候选人,否则连署无效。
2.连署程序
(1) 于 AboutNew 板发起连署,并于理由处说明管理方针及相关背景。
(2) 最迟于连署发起后 3 日内,至欲申请之看板发表政见文,
阐述看板管理理念及相关背景,并于文中说明参与连署方式。
(3) 于连署发起 3 日后至连署截止 7 日内,至组务板提出申请。
(4) 小组长若对其看板管理方针或相关背景有所疑义,得于小组看板提出疑问,
并请发起人于 72 小时内进行回应,若无回应,组务得迳自宣布连署无效。
(5) 小组长依连署内容进行审核,并将连署结果公告于组务板。
3.连署审核
(1) 连署门槛:有效赞成票达 10 票且大于有效反对票之 2 倍。
(2) 有效连署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通过本站身份认证,且上站次数达 30 次。
B. 文章发表数 5 篇以上,或曾于该板发言。
(3) 连署有效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无论赞成方或反对方,皆须确实填写连署理由,
内容语意不清或无关连署主旨者,将视为无效票。
除中文之外,亦得以该板所讨论之语言填写连署理由。
B. 不得于连署内容中进行人身攻击或包含不雅言论,否则视为无效票。
C. 不得以多重帐号进行连署,以多重帐号连署之票数,一律记为无效票。
语言研究院小组长 zhibb
初次发布 2021/10/07
                           最后修订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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