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国研院语言研究院板主请假规则

楼主: FECer (阿贤)   2012-02-14 18:33:17
国家研究院语言研究院板主请假规则 2012.02.14
1.板主不得连续 7天未上站,若因故未能上站请至LangService板请假或信件告知组长。
ex: 板主上次上站日为1/01,至1/09再度上站即违反此规定,1/08上站则未违规。
2.请假理由请确实填写,不得虚伪填报,违者得视情节处申诫或停职处分。
3.假单请注明职务代理人,板主独任时职务代理人则为组长。
4.请假日数最高为连续30天。
有特殊事由经组长专案核准得再延长60天,共计90天。
若因超过90天未上站由本站系统免职或违反本站其他法规者,依本站规定处理。
5.一年内不得请假100日以上,100-110天申诫一次,111-120天申诫二次,超过120天
则直接免职,请谨慎使用。
6.板主连续 7天未上站也未事先请假者处申诫乙次,若超过14天则暂时停职。
被检举板主经暂时停职后超过14天仍未上站者,得予免职,避免妨害板务运作。
板主累计申诫两次停职 1个月,累计申诫三次则免职。
7.板主得对未上站之原因提出解释,若理由正当得予免罚。
8.板主不服本组停职或免职处分,得依相关规定向国家研究院群组提出申诉。
9.未尽事项适用本站及国家研究院群组规范。本规则自发布日起施行。
语言研究院组长 FE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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