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rospeed (タシロス・シェン)》之铭言:
: 于日文板推销日文教材,且为博板友信任,
: 更使用复数个IP相近之ID对推销的教材做出不
: 实之评论,经站方处以停权处分后,
请板主勿做不实之指控。
一、musoutensei没有在板面推销教材,乃被动回应对教材的批评指教。
二、私下寄信给有相关需求的板友,并不该当“在日文板推销”这个行为要件,
其乃透过PTT的信件系统所做私下交流,并不属于板主管辖的权限范围。
三、请问板主有实际看过、用过该教材吗?
不然何以口出“不实”之论而为“不实”之谤?
四、musoutensei并非因为“广告不实”而遭停权,纯粹因为“广告”而已,
也不是因为基层板面的“在日文板推销”而是中央系统的“站内信”,
请勿强攀比附而有心误导。
: 仍继续使用其他ID进行广告行为,恶意扰乱看板秩序,
已有板友承认kyosintankai是他所注册,
事实上这个帐号亦无在日文板面进行任何广告行为,
何来恶意扰乱看板秩序之可能与事实?
纵使在其他板面依各板面属性做广告,请问与日文板主何干?
其他板面广告充斥泛滥,几乎全无向站方申请,
为何站方不以“恶意扰乱本站秩序”为由大刀阔斧开铡?
: 且屡劝不听,反而变本加厉,
: 严重破坏板面秩序。
事实上板主所指控的帐号群,没有一个有在日文板贴过商业广告文,
是如何能无中生有,进而“变本加厉而严重破坏板面秩序”?
请问板主是“劝”了什么?不准对任何教材或补习班做任何倾向正面的评价吗?
: 出现一个刚注册没有多久的ID“avemaria”以相近的IP,
: 对接近一年前的文章作出回应(证6:#1EIoQpDm (NIHONGO)),
一年前文章没人回应,我好心做回应,这样也有事?
请问是违反了哪条板规?没违规而拿来做为罪状,请问是何居心?
: 其口吻酷似“musoutensei”,并
: 且推荐“musoutensei”所制作的日文教材,
不行吗?犯了哪条家规或国法?
: 因此强烈怀疑“avemaria”为“musoutensei”之分身。
: 由于上述行为有可能会使板友无法对此教材做出客观的评价,且
: 已给日文板带来莫大的困扰,因此对于此事,
我看板上最多人推荐的是“大新”所代理的日文教材“大家的日本语”,
三不五时就被吹捧,推荐的口吻、介绍的优点都如此酷似,
使板友无法对此教材做出客观的评价,造成日文板莫大困扰,请一并清算。
: 另有“luminosa”于注册后马上以相近IP张贴文章
: 推荐“musoutensei”之教材(证7:#1E1JI-06 (NIHONGO)),
不行吗?犯了哪项板规或天条?
: 以及“gaudete”以相近口吻,相近IP,
: 对该教材做出有夸大嫌疑的评价(证8:#1Dvgg-eU (NIHONGO)),
再问一次,请问板主有实际看过、用过该教材吗?
不然你是凭什么做出夸大嫌疑的指控?凭空幻想吗?
多少教材被板友们说得多好多好,你怎么都没意见?
你是自认日文程度好到神到可以迳对世间一切教材做冥想式天眼神断之究极审判?
最初用“24小时学会日文”做广告号召的吴氏日文,
从来没听说过被“中华民国消保官”指控过“夸大不实”的罪名
请问你现在是在PTT做板主就自认官大学问大到比官方还权威吗?
而且听说你还是外国人,贵国人管到敝国人开发的教材触法与否?
自己做不到的事,不代表别人做不到,别人做得到,
一堆人就眼红,就恼羞,就没看过也能诬人夸大不实,
强凌弱众暴寡的集体霸凌的生物本能劣根性,
就找到了仇恨心的借口、妖魔化的出口,
众口能铄金,也能猎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