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继续把实务面用文章讲清楚
According to multiple sources Julius Randle asked to be renounced by the the
Lakers once it became clear his role could dramatically change this season
and the team wasn’t interested in making a longer term commitment to him.
via Ramona Shelburne's twitter https://goo.gl/Mr2sj5
再次强调,在 Randle 主动要求球队撤掉 QO 之前,Randle 是希望“长期”留在湖人
,并且有一个能够担当重任的角色,什么 1+1 TO 那些只是顺着规则拿出来讲的 opt
,然后用着去水鸟拿的 1+1 PO 讲回来湖人和 Randle 的情况完全本末倒置。
Mirotic 和公牛的 1(12.5M)+1(12.5)TO 签约日是 9月25日,这叫球队和球员僵持的产物
,那 Randle 主动提出是什么时候?美国时间 7月2日。球团给的 QO 金额为 $5,564,134
,占据薪资空间为$12,447,726,也就是说有网友提出一开始怎么不用什么18M+18M的,
那从来不是球团以及球员双方面在盘算的东西。请记住我说“双方面”。
球团方完全可以提完 QO 翘着脚等别球队报价,假如都没人报价给 Randle,湖人可以
带回一年5.6M 但内心不舒服的 Randle,甚至球团最后有多出来的钱,都可以像是去年
钱都给 KCP 的方式灌给 Randle 的一年约,或是 match 其他球队报给 Randle 但湖人
可接受的报价。所以请告诉我在实务面球团在自由市场开市就报 1(18M)+1(18M)TO
的可能性有多少?如果真的这样搞,我严重怀疑这支球团的管理阶层智商。
再来球员和经纪人从去年开季就想要谈续约,但一直没有获得球团的正面和主动回应
,到了离开之前都还是在和湖人谈长期合约以及角色定位的问题,但湖人就是没有办法
在这两方面满足 Randle,他才要求球队撤掉他的 QO,最后接受了 Anthony Davis 的
招募去了水鸟。
总而言之,规则上行得通不代表实务上行得通。